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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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进出口食品安全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民生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质检总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总体部署,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突出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改革当先,着力建设科学严密、高效便利、协调统一、公开透明的现代化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努力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得放心,让食品贸易更加顺畅。

      治理体系更加合理

      依据《食品安全法》确立的“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和社会共治”原则,牢牢把握全球化供应链食品安全责任配置主线,坚持安全第一、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共治理念、坚持风险管理,构建了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共21项制度的进口食品全过程治理体系,引导进口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治理制度更加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和明确,与之相衔接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套规章有效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进口食品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产品准入、检疫许可等20多项治理制度逐步完善。与全球近百个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累计与7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189个食品化妆品安全合作协议,进出口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初具雏形。

      治理成效不断彰显

       对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食品严格实施检验检疫,2016年检出并未准入境不合格食品3042批,比2012年提高21.73%;向220余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食品,2016年境外通报不合格出口食品347批,通报率为0.02%,比2012年下降50%。深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91个,出口食品质量明显提升,出口食品合格率多年保持在99.9%以上。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3次“全项目体检”,检测了12.5万个项目,对检出的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或超量使用等问题严格实施后续监管,有效保证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5年来,编发《风险预警日报》1269期,发布信息2.7万余条,将638家境内外企业列入风险警示通报。妥善处理新西兰乳制品肉毒杆菌污染事件等多个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肯定。5年来,我国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取得进出口食品安全“零事故”成绩。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出台支持自贸区建设措施,上海自贸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推动“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大通道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10多个节点国家或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启动沿线18个国家28类产品准入评估程序。成功解决肉类过境俄罗斯等国检疫问题,打通中欧班列运输食品过境检验检疫大通道。

      积极推动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在国际上首次将进口肉类口岸建设由沿海口岸拓展到内陆地区,既推动了中西部开放,又有效降低了安全风险。5年来,累计建设8家中西部肉类指定口岸和查验场。5年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数量与金额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7.7%和4.5%。促使欧盟解除对我国双壳贝类长达19年的禁令、君乐宝婴幼儿配方奶粉首次输往我国香港等,破除壁垒、全力促进食品出口。推动了墨西哥龙舌兰酒等一批国际特色食品进口,推动洋葱、禽肉等一大批食品进入国际市场,数十份合作文件在重要外交场合签署,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外交外贸作用凸显。与澳大利亚共同主持的APEC食品安全论坛成为中国参与APEC活动的重要品牌。

      治理基础不断夯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一核四翼”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全国250多家进出口食品检测实验室可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快速、准确、全面的技术保障。共备案境外出口商108765家、生产企业45830家、国内收货人27137家,填报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560050条。“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系列宣传活动逐渐形成品牌。开展“繁星计划”系列培训,实现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监管队伍专业、依法、担当、高效、奉献精神深受广大进出口企业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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