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成立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轻工行业办),与江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合署,为省人民政府负责轻工业行业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业务归口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展轻工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提出发展全省轻工行业方针、政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拟定行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掌握、分析轻工行业生产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四)推进国有轻工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指导国有轻工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的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研究提出轻工集体经济的政策、规章;协调解决轻工集体经济有关问题;指导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
  (六)对盐业实行行业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食盐专营。
  (七)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 联系方式:

  江西轻工行业信息网: http://www.jxlight.gov.cn
  邮 箱:jxlight@jiangxi.gov.cn
  联系电话:0791-6224918

制作: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