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铅笔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8年6月6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铅笔(Lead Pencils)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的进口存在倾销并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案产品基于成本加运费价格(C&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下表),有效期为4个月。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9609.1000。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交信息披露的申请,30日内提交听证会的申请。
2017年12月13日,应巴基斯坦铅笔生产商代表Indus Pencil Industries Ltd提交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铅笔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2017年 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序号 |
中国出口商/生产商 |
中国出口商/生产商(参考译文) |
临时反倾销税率(%) |
1 |
Zhejiang Best Intenerated Pencil Wood Co. Ltd. |
浙江贝斯特软化板有限公司 |
4.55 |
2 |
Zhejiang Hongxing Stationery Co. Ltd. |
浙江鸿星文具有限公司 |
22.55 |
3 |
Zhejiang Shengming Stationery Co. Ltd. |
浙江胜明文具有限公司 |
34.5 |
4 |
Zhejiang Hongye Pencil Industry Co. Ltd. |
浙江鸿叶笔业有限公司 |
51.39 |
5 |
Fujian Songxi Huilian Stationery Co. Ltd. |
福建省松溪县汇联文具有限公司 |
22.82 |
6 |
Zhejiang Qingyuan Baolong Stationery Co.,Ltd. |
浙江庆元宝龙文具有限公司 |
25.59 |
7 |
All others from China |
其他出口商/生产商 |
51.39 |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王 丹校对)
原文:
https://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18/06/Notice-of-PD-Pencil-.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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