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发布对华锂电池及其组件的337调查部分终裁

0
2018-06-14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86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华特定含有独立可组装件的电池和电子化学装置及其部件(Certain Batteries and Electrochemical Devices Containing Composite Separators,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087)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8518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22)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部分终止对美国专利号7,638,241的第12142223 31项,7,709,152的第410项的调查。

201711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华特定含有独立可组装件的电池和电子化学装置及其部件(Certain Batteries and Electrochemical Devices Containing Composite Separators,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087)。

20171025日,韩国LG Chem, Ltd. of South Korea、美国LG Chem Michigan Inc. of Holland Michigan、美国 LG Chem Power Inc. of Troy, Michigan;和日本Toray Industries, Inc. of Japan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为7,662,517 7,638,2417,709,152),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禁止令)和禁止令。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将中国香港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中国DJI Technology Co., Ltd、美国加州DJI Technology, Inc.、中国Guangdong OPPO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和美国加州OPPO Digital, Inc列为指定应诉方。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于 娟编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087_notice_06112018sgl.pdf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