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订定《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
2019-06-07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19年6月4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公告订定《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并于2019年7月1日生效。订定该准则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健康、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持法律安定性。该准则的主要内容有:
1.本准则订定依据是2018年5月2日修订的《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
2.标示、宣传或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的认定,应以传达信息的整体表现来综合判断;
3.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认定为虚伪或夸大的4种情形;
4.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通常可使用的词句,或对应成分可使用之词句;
5.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认定为医疗功能的2种情形。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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