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发布修订7项食品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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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19815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3671号令,修订《一般食品卫生标准》等7项食品卫生标准,即日生效。

修订内容是:在《一般食品卫生标准》中纳入原《冰类卫生标准》、《饮料类卫生标准》及《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有关原料水水质的相关规定;纳入原《饮料类卫生标准》中有关咖啡因含量的规定;纳入原《婴儿食品类卫生及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中有关农药残留的规定。修订《罐头食品类卫生标准》为《罐头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修订《冰类卫生标准》为《冰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婴儿食品类卫生及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为《婴儿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冷冻食品类卫生标准》为《冷冻食品类微生物卫生标准》《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微生物卫生标准》。这些修订的6个原标准中有关重金属、真菌毒素冷冻食品的挥发性盐基态氮等规定均已整合至《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中,标准修正后仅存微生物的规范,故标准名称相应做了修订。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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