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修订未依规定标示产地或产地标示不实的处分原则

0
2019-09-12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1999日,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网站讯,95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贸服字第180151690A号函,将《未依规定标示产地或产地标示不实的处分原则》修订为《进口货物未依规定标示产地或产地标示不实的处分原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规定了违规事项,主要情形为:进口货物未按照规定标示产地;进口货物标示不实加工产地;进口货物标示其它文字、图案可能使人误认产地的。

2)规定了进口货物未依规定标示产地或产地标示不实的处分原则。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ieatpe.org.tw/nboard/view.aspx?id=9458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