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物质条例
2020-11-18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0年11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0/1683、(EU)2020/1684号委员会法规,修订(EC)No 1223/2009条例《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物质条例》。修订内容包括:
1.修订条例附件I中CAS编号337906-36-2、337906-37-3物质的使用限制,同时增加HC Orange No 6等6种物质,并规定了使用范围、最大用量及成品包装上的提醒或警示用语等内容;
2.在附件VI中增加CAS号1419401-88-9号物质,并规定最大用量和使用范围。
该法规自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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