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修订化妆品禁用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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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0123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91608847号公告,拟修订《化妆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硼酸、过硼酸钠等物质使用时的例外规定,即“口腔制剂另有规定者除外”的规定;

2.修订甘遂等物质的英文名称;

3.新增菌芋、白附子等物质为化妆品中禁用成分等。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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