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发布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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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0113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贸服字第1097036510A号通知,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非经主管机关统一,含有境外生产国内生产的糙米、糯米、碎米等10中产品,不得进口。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该公告自20211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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