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制订小包装食品免于标示部分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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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11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1091303847号公告,拟制订小包装食品免于标示部分内容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最大表面积小于十平方厘米的小包装食品,允许豁免标示部分事项,但仍应标示食品品名、保质期、国内生产或经营企业信息、原产地及经台湾地区主管机关公告应标示的原料原产地及过敏原等警示语信息。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为发布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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