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国务院暂调上海自贸区规定 涉及盐业饮料造纸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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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8 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决定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涉及制盐、饮料、造纸行业的外商准入门槛降低。

   其中根据《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未设盐业公司的地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统一组织经营。,此次调整为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盐的批发,服务范围限于试验区内。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制造业第三项饮料制造业,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调整为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中方控股)从事中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加工;第八项造纸及纸制品业,1.主要利用境外木材资源的单条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单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以及同步建设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限于合资、合作),调整为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主要利用境外木材资源的单条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单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以及同步建设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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