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共赢共享

0
2018-05-21 来源:经济日报

  5月14日,“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开幕。这次会议以“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协调与合作”为主题。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开幕式上表示,建设“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是完善国际税收治理的务实之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也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

  深度参与 做税收合作的集成者

  “国际经济合作需要优良的营商环境,税收也应该在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日益紧密的经济交往中,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合作,积极开展涉税协商,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持续优化涉税服务,不断增强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的规范性、连续性、透明性。”王军表示。

  “一带一路”建设的5年,正是中国税务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5年。中国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努力消除税收壁垒,降低税收负担,促进经贸畅通,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让“一带一路”建设成果更好地为各国共享。

  中国税务部门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在全球税收治理的舞台上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截至2018年4月,中国税务部门已经与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1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5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发布了75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2015年至2017年,中国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磋商机制,开展双边税收磋商211例,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重复征税128.78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表示。

  全面支持 做扬帆出海的护航者

  5年来,中国已同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是经济合作、贸易畅通之路。针对出海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帮助‘走出去’企业快速熟悉境外投资目的地的基本税收信息。”廖体忠表示。

  陕西省位于古丝绸之路的起点。陕西省税务部门开展“你提出需求,我照单辅导”的订单式按需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涉外税收应对专题方案。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在提出订单需求后,当地税务部门迅速安排国际税收专家为企业量身打造哈萨克斯坦“出海”税务指南。“税务部门专业、贴心的服务让我们感到很暖心,企业‘走出去’更有信心了。”该集团总经理贾合义说。

  中国税务部门持续发力,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浙江省税务部门设立全国首个国际税收服务点,联合与公安出入境、社保等多部门“一站式”帮助“一带一路”企业答疑解难。广东省税务部门与发改委、商务厅、外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机构进行信息交换,为服务企业投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数据基础。

  “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级税务机关,都非常重视从协定谈签、政策制定和纳税服务等角度给予‘走出去’企业最大力度的支持。”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表示。

  精准助力 做企业成长的陪伴者

  据了解,在中国税务部门的全面护航下,越来越多的“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成长壮大、转型升级。

  自2014年起,银联国际有限公司在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陆续设立了25家分支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部门主动到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帮助企业理解国际税收协定,破解法律适用难题。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企业境外涉税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依法抵扣境外分支机构成本费用6.49亿元。如今,银联网络以每年新增300万家商户的速度扩展,业务已覆盖到“一带一路”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新疆阿拉山口口岸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边境口岸。2018年1月,我国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成为扩围区域之一,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了众多外商前来投资,哈萨克斯坦商人阿里木江就是其中之一。

  阿里木江投资建立了阿拉山口金丝油脂有限公司,在了解到企业有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单位的意向后,税务部门多次进行政策答疑和辅导,不仅为企业测算税负差异,还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不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让“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发展更有助力、更添信心,而企业的成长壮大也提升了双向投资合作的预期。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方面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可供相互交流借鉴。”与会代表认为,经贸往来越深入,税收合作也必然越深入。(记者 曾金华)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