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自创区2018年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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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提质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自创区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为主导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强化自主创新、推进协同创新、扩大开放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创造、运用和保护,加快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资金链“五链融合”,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主导产业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一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布局一批专业孵化服务载体,做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统筹“一区四园”协同发展,加快我市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自创区指标体系
  到2018年底,自创区创新资源进一步集聚、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十项创新指标显著提升。
  (一)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快速发展。自创区内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GDP比重达到3%,科技财政支出占比达到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主导产业占比不低于70%,谋划实施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项目15个,区域发展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
  (二)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5家,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达到80家,新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80家,新增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4家。
  (三)集聚创新引领型人才(团队)。实施“牧野人才”计划,引进培育8个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5名拔尖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5名急需紧缺人才,吸引900名青年英才来新创新创业。
  (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持续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省级研发平台全覆盖。新增省级研发平台10个,培育市级研发平台20个,新培育建设院士工作站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新组建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5家。
  (五)培育创新引领型机构。重点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与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健康中原研究院、中国小麦产业研究院、河南省创新药物产业研究院、绿色化学与新型能源材料研究院、中纺院中原分院、河南省智能装配式(集束)钢结构产业设计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一区四园”围绕自创区确定的主导产业建设9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六)加快建设创新载体。加快建设新乡创新创业中心、汇智协同创新谷、863科技产业园、中国电波科技城等重要创新载体,新增接纳高端研发团队的场地面积4万㎡;新增孵化载体5家,孵化面积达到45万㎡;“一区四园”要启动各自的人才公寓建设工作。
  (七)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区四园”都要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全年转化科技成果超过50项,技术合同备案同比增长20%。
  (八)加大科技开放合作。大力实施“一招四引”,组织专题招商推介活动不少于5次;开展各类科技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举办中国(新乡)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自创区引进重大项目10项以上,引进市外资金250亿元。
  (九)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实现“一区四园”科技金融机构全覆盖;全面开展科技贷、科技保、创新券等业务。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专利申请总量超过500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1800件,专利授权量22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50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3件。
  (十)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省、市政策,“一区四园”都要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各园区至少要创造3条可复制、可推广的自主创新经验。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自创区力争率先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高新区要适时评估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提升改革成效;要发挥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的作用,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快建立精简高效的人事和薪酬管理体制。辐射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责任单位: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2.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科技项目改革,遵循科技创新规律,灵活采用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凝练重大需求,优化科技项目布局。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最终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允许高校、科研院所根据科研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合理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各高校、科研院所)
  3.提升政府服务创新能力。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优化自创区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程监控、红灯报警、密切协同、明责问责,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编制发布自创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线上门户+线下站点”的模式,推进自创区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和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小政府、大服务”运行模式,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型企业“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财税等全方位服务,力争年底前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责任单位: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二)加快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按照“一台两器一园”主体模式,突出“先进、智造、专业”的发展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创新平台、融资平台、招商平台建设,推动专业园区形成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效应。加快实施氢能燃料电池、VR芯片设计、白鹭化纤1万吨纤维素长丝、新松机器人产业园、3D打印产业园、华大基因、九次方大数据、华为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项目。2018年全市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主营业务总收入力争达到49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2.实施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积极推动创新引领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实施“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电动汽车用高镍动力锂离子电池材料”“新能源乘用车无刷电控转向系统”“轨道交通用控制阀过滤器”等4个省重点支持的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围绕主导产业再谋划实施10个以上产业集群专项,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3.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培育新航集团、中电科22所等军民融合龙头企业,支持“军转民”“民参军”“高精尖”项目军民协同创新,谋划推进实施中国电波科技城、平原航空机电大飞机产业园等21个重点军民融合项目,全力打造“一中心三基地”(中国航空机载产品制造中心,信息通信、机电装备、新能源产业基地),促进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有效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高新区、经开区、牧野区)
  (三)加快引培创新引领型企业
  1.实施“普转科”工程。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从建立市级研发中心入手,引导普通企业组建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积极向科技型企业转化,纳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体系,不断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实施“小升高”工程。筛选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进行重点培育,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整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等政策,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完善研发投入体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开展“政策宣讲进县区,精准辅导进百企”活动,促进管理部门与企业高效对接,提升高企申报数量,提高申报成功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3.实施“育龙头”工程。实行“一企一策”辅导措施,将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等指标提升作为培育大企业(集团)的重点,推进大企业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资金链升级,使大企业(集团)成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的核心力量,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超50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紧盯与中航工业、中兴通讯、平煤集团等企业的合作,着力开展推动科隆集团上市、华兰生物争创国内一流新型医药产业基地等工作。重点培育支持化纤集团、豫飞集团、天丰集团、高远路业等企业,争创省创新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
  (四)加快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1.全面实施“牧野人才”计划。实施“牧野英才”计划,围绕主导产业,发挥政府奖补撬动作用,叠加地方、企业和高校各类政策,吸引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带项目、带技术落户新乡。支持驻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引进与我市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一区四园”要结合自身需求,完善招才引智政策体系,全面开展人才招引工作。实施“牧野工匠”计划,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评选“牧野大工匠”“牧野工匠”40名,提升高、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占比。充分发挥我市高校数量多、人才集中等优势,实行“零门槛”落户等一系列政策,使自创区成为吸引、集聚和留住创新创业人才的新高地。(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公安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各高校)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深入实施省、市各类人才(团队)计划项目,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计划相衔接,建立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培养体系,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联盟,开展企业家培训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家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全年组织不少于两批次100名企业家参加培训。(责任单位:市人才办、科技局、工信委)
  3.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创新方式方法,打破传统定势,形成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建设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开设“新乡人才联络站”,推行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市区规划建设服务高层次人才居住生活的人才小区,“一区四园”要启动能够安排接纳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建设,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居住环境。持续组织“333人才汇”,搭建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性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五)加快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
  1.推进研发平台建设。依托优势创新单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在重点领域积极融入国家创新基地布局,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实施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科技投入、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晋位升级。加快布局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新培育市级研发平台2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
  2.实施科技协同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建立自创区建设校地协同会商机制,优化顶层设计,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加速信息共享和资源互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支持国家灌溉农业科技协同联盟建设。加快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建设,以投资入股、阶段参股、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协同双创中心注册为独立法人,实行专职管理,发挥公共研发职能,强化市场运营能力。完善科技协同双创中心绩效考评,引导科技协同双创中心加强与企业的协同,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共建研发平台,共同产出科研成果,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支撑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加快培育创新引领型机构
  1.支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河南电池研究院创新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促进新型电池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市政府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与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健康中原研究院、中国小麦产业研究院、河南省创新药物产业研究院、绿色化学与新型能源材料研究院、中纺院中原分院、河南省智能装配式(集束)钢结构产业设计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完成注册,实现备案,力争纳入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序列。积极参与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农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牧局、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
  2.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一区四园”要围绕自创区确定的主导产业建设9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即:高新区的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动力电池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经开区的绿色纤维、高端装备,平原示范区的生物医药,红旗区的光电信息、3D打印,牧野区的新型电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七)推进技术转移和开放合作
  1.积极构建开放合作体系。创新开放合作方式,积极推进与清华大学、中关村·硅谷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强化“一招四引”,开展专业园区招商推进年活动,围绕专业园区组织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5次,推进精准招商;组织开展各类科技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积极对接中科院及直属院所、985高校、央企所属研究机构等大院名校,支持其到自创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创新平台。积极参与郑洛新·中关村双创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中关村-郑洛新”合作机制,引进中关村创新资源。发挥驻新高校、科研院所在对外开放合作中的桥梁作用,整合地方、高校和企业资源,叠加政策,增强对外招引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2.加速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一区四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引导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机构集聚,建设全链条、全方位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综合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校地合作、成果转化机构,在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分配权改革的基础上,开展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产权改革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或由单位与完成人共同拥有成果所有权的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发布机制,实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工程,对高校、科研院所现有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将有产业价值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技术定期向全市发布,对成功实现转移转化的给予奖励,提高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对接成效。组织召开中国(新乡)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集中引进、展示一批科研成果或项目,促进产、学、研紧密对接,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新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
  (八)夯实科技创新基础
  1.推进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一区四园”要强力推进重大载体建设,加快推进高新区新乡创新创业中心、经开区汇智协同创新谷、红旗区863科技产业园、牧野区中国电波科技城等4个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年内要有明显进展,达到预期目标。构建一批基础完善、配套齐全、服务优质的科技创新载体,加速科技型企业和创新人才团队集聚发展。(责任单位: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2.实施孵化载体倍增计划。积极打造“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科技孵化、产业加速”的孵化链条,推进高新区创客小镇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经开区中关村e谷、红旗区大学科技园、牧野区2025中部国际创新工场等孵化载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围绕优势学科和专业领域,建设创新创业并重的专业孵化载体。推广“科隆经验”,在创新龙头企业中谋划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内部员工创新创业,引导研发、制造、服务各环节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各高校)
  (九)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1.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汇聚金融及类金融资源,支持高新区建设高科金融园。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推动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强化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资金链“五链融合”,构建企业成长全周期全过程资金供给链。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密切与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联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建立市科技创新风险池,“一区四园”要及时跟进,全面开展“科技贷”业务,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专利、信用等无形资产质押担保融资贷款的能力。拓展科技融资渠道,加强上市培训服务,建立上市企业后备清单,辅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挂牌融资步伐,力争1-2家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局)
  2.推进创新资源共享。建设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全面实施“创新券”业务,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利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快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中心建设,启动“三个覆盖”工程,即: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力度,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全覆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实现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红旗区、牧野区)
  (十)促进“一区四园”协同发展
  1.探索自创区协同发展新模式。研究论证核心区与辐射区的协同发展机制,灵活采用共管共建、飞地托管等模式,加强核心区与辐射区的资源流动和共享,增强综合创新竞争力,加强自创区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自创办)
  2.适时开展辐射区遴选工作。自创区辐射区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核心引领、辐射带动、梯次发展、全面提升”的原则,筛选一批科技园区和高水平创新单元纳入自创区范围,同时将主要创新指标不符合条件的园区调整出辐射区范围,将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复制推广,提升自创区引领、示范和带动能力,切实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自创办)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政策落实。市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统筹落实兑现政策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市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和兑现推进自创区建设的各类政策。“一区四园”要按照省市出台的政策和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政策,制定配套方案措施,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工作落实体系和责任目标体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建立推进机制。实行“三会”工作推进机制,对自创区建设工作进行周例会、月排名、季点评、半年评比和年终总结考核。市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通报工作进展和排名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分管市领导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有针对性的协调解决自创区发展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自创办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加强部门协作,协调解决问题,推进自创区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自创办)
  (三)加强督导考核。围绕自创区十项指标,建立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按照十项指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科学评价“一区四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支持、表彰奖励、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自创办)
  (四)营造创新氛围。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建立健全校地、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鼓励各类实验室、技术中心和实训基地向在校学生和创业团队开放,不断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企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创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敢冒风险、敢于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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