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高管:国家标准 引领景芝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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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来源:中华网财经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芝香从发现探索到逐步壮大,(景芝酒业私有化)从确立为创新香型到写入国家标准,展现了景芝酒业引领芝香走向全国的决心。

    国家产品标准——芝麻香型创领者

    1994年,景芝酒业根据芝麻香型白酒的特殊生产工艺及其典型的风格特征,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科研单位联合起草了(景芝酒业私有化)芝麻香型白酒行业标准,1996年经轻工部发布后在业内实施。
2006年,景芝酒业又受国家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委会委托重新起草了芝麻香型白酒标准,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标准”,并在景芝酒业召开了芝麻香白酒、固液态白酒和液态法白酒三大国家标准研讨会。

    2007年7月1日,以景芝酒业为主起草的芝麻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实施。

    “三流的企业做产品,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一流的企业制标准。” 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可以成功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提高企业在同行业和市场的知名度,产品的市场认同度;有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掌握了标准,就如同掌握了行业制高点,(景芝酒业私有化)掌握了“行业话语权”。

    景芝酒业作为唯一一家生产企业参与起草了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实施的《芝麻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证明景芝不仅是芝麻香型白酒的开创者,更是这一香型的领导者以及标杆。

    景芝酒业将引领芝麻香型白酒的发展方向,持续对芝香酒的价值进行挖掘、放大,使之与其他十一大香型一起,让中国白酒在全世界大放异彩。

    国家标准样品——推动白酒行业健康发展

    2008年6月25日,25种“中国名特白酒国家标准样品”通过了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酒类标样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鉴定。景芝芝麻香是“中国名特白酒国家标准样品”之一。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确定的方法,(景芝酒业私有化)对包括茅台、五粮液、景芝等白酒的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杂醇油、固形物、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丁酸乙酯和铅等理化指标进行定值标定,成为鉴别25种白酒可靠的实物参考依据。

    近年来,假冒国家名优白酒和地方名特白酒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急需国家标准样品作为质量监管和质量仲裁的依据。

    这批国家标准样品不仅可以作为监管部门及白酒生产企业、酒类经营单位执法检查、鉴别对照、检验分析和感官鉴定等工作的实物标准依据;(景芝酒业私有化)还是相关生产企业确保白酒质量和品质稳定以及白酒经营单位把好验货关的重要依据;鉴别25种白酒的实物依据,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参考依据。景芝酒以过硬的产品品质,成为鉴定芝麻香型白酒的标准,不仅能推动芝香型白酒的发展、壮大,同时能促进整个白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地标产品——改写鲁酒无代表香型历史

    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主要源自(景芝酒业私有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WTO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国际通用的辨识度最高的特色产品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2008年,“一品景芝·芝麻香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会”在山东景芝召开。以一品景芝为代表的芝麻香型白酒,被确认为中国芝麻香型白酒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西湖龙井、景德镇陶瓷……这些都是享誉全球的著名地理标志产品,不仅能与特定的地理和人文因素联系起来,(景芝酒业私有化)还代表着产品品质上乘,并且具有了与其他同类产品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景芝酒业赢得了受国家支持与保护的流通国际市场的“准入证”。标志着景芝酒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优良的品质。并且在白酒行业中独树一帜,(景芝酒业私有化)不可复制。

    芝香白酒作为建国以来两大自主创新白酒香型之一,成为中国白酒发展史上里程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酒业创新发展的价值典范。而景芝作为芝麻香的创领、发现、发展、创立、标准的集大成者,(景芝酒业私有化)书写了鲁酒不朽的传奇。

    景芝酒业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名特白酒国家标准样品和中国白酒历史标志性产品,被商务部和中国酒业协会确定为中国白酒芝麻香型代表,改写了鲁酒无香型代表的历史,丰富了华夏酒苑。

    景芝酒业将秉承三大国家标准,不断优化生产,提升产品品质,放大芝香六大价值,引领芝香走出山东,(景芝酒业私有化)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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