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关于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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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一、可行性、必要性及起草过程

    莆田工艺美术历史悠久,享誉海外。我市工艺美术产业门类众多,形成的工艺家具、金银珠宝、木雕、油画等产业集群,在全国市场占较大份额,约占全国高端红木家具市场70%,是全国三大银饰交易市场之一、三大油画产业基地之一和全球最大的沉香檀香木雕交易集散地。此外,工艺美术产业是莆田的传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生产企业7000多家,承载了全市30余万从业人员。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市场低迷、营销模式单一、研发创新不足、市场竞争不足、企业生存压力大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制约,我市工艺美术产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亟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要素,寻求突破口,推进产业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数字化,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

    结合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实际,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九条措施》(初稿)。经征询并吸收工艺美术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提出的建议、意见,形成《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市府办于2021年1月29日向5个县(区)人民政府、14个市直部门共19个单位征求意见,经综合、吸收后,最终形成了《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九条措施》(送审稿),提请市政府研究后印发。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全国特色工艺家具、金银珠宝、木雕、油画、香业等产业基地,推进产业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数字化融合发展,扩大莆田工艺美术国际品牌影响力,打造千亿产业集群。

    三、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2、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

    3、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343重点产业规划的通知》(莆委办发〔2020〕8号)

    4、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343”重点产业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莆委办〔2020〕34号)

    四、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九条措施》主要从“壮大产业规模、强化产业配套、提升研发设计、实施技术改造、支持拓展市场、推广区域品牌、促进园区提升、加强人才培养、强化质量保障”等方面,共9条25项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内容如下:

    第一条,壮大产业规模。共有4项措施。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每个细分领域培育2-3家龙头企业,建立县(区)领导分类重点挂钩和“直通车”服务机制,实施企业“白名单”制度,叠加享受省、市政策。二是鼓励兼并重组。支持通过收购、投资、接管或接收处于困境但有发展潜力的工艺美术知名企业,连续三年按当年度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收购资金或投资额贴息补助。重大兼并重组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三是引企转规发展。鼓励对制造类小微企业进行兼并组合,对抱团成立制造业企业并上规纳统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叠加奖励。四是丰富产业品类。促进工艺家具、金银珠宝、木雕、油画等行业提质增效。支持成立国家级学会香文化专业委员会,引进各类高端资源及专业人才,制定香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香业展销中心、香业种植基地建设,打造国内首家香产业垂直互联网平台,在团队运营补助、场地装修补贴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对建设香业展销中心可采取“一事一议”。

    第二条,强化产业配套。共有3项措施。一是提升产业供应体系。对建设进口木材集散中心、智能备料中心等,按照“一事一议”予以专项扶持。二是搭建共享服务平台。鼓励建设木材烘干、喷涂、金铸银镀等共享中心。按设备购置额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县(区)给予等额配套补助;对年服务我市工艺美术企业30家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三是鼓励建设保税仓储。支持建立木材公用型保税仓、进口材料(黄金钻石)公用型保税仓等,对建立保税仓库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提升研发设计。共有3项措施。一是加大研发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名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80万元。二是促进设计成果转化。对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来莆设立分支机构、工业设计大师在莆开设独立工作室的,连续三年所在县(区)给予办公场所房租减免、地方税收贡献奖励等支持;对向上述工作室购买设计服务的我市工艺美术企业,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三是鼓励设计创新活动。支持举办工艺家具、金银珠宝等工艺美术类设计大赛,根据赛事规模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第四条,实施技术改造。共有1项措施。对年度改造提升生产能力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县(区)给予等额配套补助。

    第五条,支持拓展市场。共有3项措施。一是推动电商融合发展。线上电商企业年度网络销售工艺品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超过3000万元部分每1000万元再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利用跨境电商提高工艺品自有品牌出口比例;规上工艺美术企业在淘宝、京东、微拍堂、抖音、快手等平台拓展销售,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二是不断拓宽销售渠道。畅通工艺美术企业与大宗业务、地产公司、整装公司等对接渠道,每年举办工艺美术相关领域企业对接会;对牵头组织工艺美术企业参与“手拉手”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组织企业抱团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补助。三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扩大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影响力,对同期设立分会场、举办线上线下配套活动与主会场形成互动的,给予各分会场主办单位适当经费补助。联合国家级学会策划举办中国(莆田)香文化产业大会。

    第六条,推广区域品牌。共有3项措施。一是强化品牌运营管理。每新注册一个集体商标或公共品牌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运营机构在国家主流媒体、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上宣传集体商标、推广区域品牌的,给予宣传费用的20%最高100万元补助,相关县(区)给予等额配套。二是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对规上制造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在央视等国家主流媒体宣传莆田工艺美术产业及企业品牌的,每场次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工艺美术产品在APEC、G20、金砖会议、博鳌论坛等国际国内大型会议中展示或作为指定用品的本市制造业企业,每场次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三是深化产业跨界融合。鼓励在旅游景区、美丽乡村打造若干个创作体验基地,场地由各旅游景区免费提供;支持国有或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建设的公益性艺术馆、博物馆,基地、场馆建设资金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引导油画与鞋服产业合作,实现定制化生产,推动跨界深度融合。对获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市级给予叠加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第七条,促进园区提升。共有2项措施。一是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支持工艺美术园区(城)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对推动园区(城)专业化运营成效明显的,予以专项支持。二是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筹建木雕、香业等博物馆。通过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改建老旧厂房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

    第八条,加强人才培养。共有4项措施。一是完善培养机制。对采取联合高等院校开设专业等形式培养技能人才的企业,分档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注重对现有初、中、高级从业技艺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联合举办各类工艺美术培训班。建设各类产业实训基地。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莆田工匠”评选活动。支持申报天然香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认定为“示范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对获得“大国工匠”荣誉的大师工作室,予以“一事一议”专项支持。给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万元、5万元叠加补助。三是强化技能提升。对举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艺美术专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分别给予每场次最高25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四是发挥协会作用。对国家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等在莆田设置的专业委员会及市工艺美术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开展学术研究、产业调研或搜集、整理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等,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第九条,强化质量保障。共有2项措施。一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协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对主导制定工艺美术细分品类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给予相应补助。加大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开展油画、金银首饰、工艺品等原创作品版权登记。二是提升质检认证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检验、检测、评价体系,对入驻工艺美术产业园区(城)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鼓励工艺美术专业园区(城)合作的各类销售平台设立检验检测机构,推行“一证一码”,给予平台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五、申报程序

    以上措施,各责任单位同步出台操作兑现办法,细化任务,明确挂钩责任人,确保政策兑现简便、即达即得。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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