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塑协抗议北京电视台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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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8 来源:中国化工报

        2月2日,中国塑料加工行业协会负责人对中国化工报记者表示,中国塑协日前正式发函给北京电视台,要求对近期《我是大医生》节目中发布的歪曲诋毁塑料制品安全性的一些不实言论予以纠正澄清,避免误导观众和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认知错误,损害我国塑料工业的健康发展。
  保鲜膜有毒无科学依据
  据悉,近期,在北京电视台个别电视节目中屡次出现对塑料制品的有悖事实的言论。例如:2014年12月15日,北京卫视频道《我是大医生》的栏目的“掐掉肿瘤的口粮”中称“如将PE(聚乙烯)或PVC(聚氯乙烯)保鲜膜覆盖肉类食品,放入微波炉加热后,会产生二噁英等致癌物……”。
  对此,中国塑协相关行业专家明确表示,这种说法毫无科学依据。众所周知,使用保鲜膜延长食品保质期是绿色低碳的体现,是节约食材避免浪费的重要的技术手段,其功能是延长食品保质期,主要适合常温和低温使用,并不建议在微波炉中使用。目前市场上销售的PE和PVC保鲜膜在微波炉加热过程中均不会产生并释放二噁英。
  该专家表示:“这是有科学依据的。二口恶英的生成需要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物质含有氯元素;二是燃烧温度至少达到300℃以上且不完全燃烧。通常情况下产生二噁英的主要途径有3种:含氯垃圾不完全燃烧;其他含氯、含碳物质如纸张、木制品、食物残渣等经过铜、钴等金属离子的催化作用生成二噁英;在制造农药等含氯化学物质过程中派生出二噁英。”
  所谓专家专业错误百出
  中国塑协指出,1月8日的北京电视台在同一栏目中对瓶子底部的标识的解释也是无稽之谈。在“冰箱保卫战”节目中,主持人展示了4个分别装有矿泉水、可乐、辣椒酱和蜂蜜的塑料瓶,节目中的所谓的专家说,这些塑料瓶都含有致癌物二甲基羟胺,还有塑化剂,又说瓶子底部的标识“1”表示是一次性的,反复使用会导致塑化剂析出。还说HDPE(高密度聚乙烯)塑料袋含有大量塑化剂,塑化剂是致癌的。
  “节目中‘专家’的说法简直错得离谱,甚至于可笑。”中国塑协专家表示:“有一点专业常识的人都不会犯这么幼稚的错误。其实,按照国家标准GB/T16288-2008《塑料制品的标志》,瓶底的标识是塑料制品回收标志图案,数字是表示塑料制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种类,以便于回收再利用时识别分类,一共有7个数字,分别表示不同的材料。标识“1”是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该材料中既不含二甲基羟胺,也不含塑化剂。标识“2”是指HDPE,其中根本不含塑化剂。”
  他同时指出,目前社会上有一个误区,认为凡是塑料就含塑化剂,凡是塑化剂就是有毒有害的。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塑料制品都要加入塑化剂,除PVC软制品,其他塑料制品一般无需加入塑化剂。北京电视台请的“专家”说:“塑料中都有塑化剂”、“塑化剂都致癌”是错误的。塑化剂的种类很多,只有一些品种对人体健康有害,而危害的程度还与添加量的多少有关。事实上只要按照国家标准GB9685规定添加可与食品接触的塑化剂的塑料制品就都是安全的。
  另外,北京电视台节目中演示的用燃烧的方法来鉴别保鲜膜的好坏及可否适用于微波炉的方法更是不恰当的,因为燃烧法只适用于对塑料材质进行简单的分类鉴别,而不能以此作为其是否可以在微波炉中使用的依据。
  应尽快纠正消除不良影响
  对此,中国塑协于1月19日给北京电视台发出了“关于敬请贵台纠正《我是大医生》栏目中歪曲诋毁塑料产品言论的函”(中国塑协【2015】第 005号文件),希望北京电视台实事求是、客观报道,尽量聘请本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避免误导观众和消费者。函中指出:为了澄清对塑料制品安全性的误导,对广大消费者和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负责,消除负面影响,希望北京电视台在接到中国塑协的函后尽快采取措施,对此事予以澄清、纠正。中国塑协保留向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保留对节目中个别非本专业专家歪曲诋毁塑料制品的事实诸法律的权利。
  中国塑协负责人表示,错误的言论不仅会降低北京电视台作为首都重要大众媒体的地位和公信力,也会误导观众和消费者,在社会上造成对塑料材料认知的混乱,产生不信任感,甚至恐惧感,引发消费者对食品包装安全的担忧。所以该协会恳请北京电视台本着尊重事实、传播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相关节目中不实言论进行澄清,给予纠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链接】
  塑料制品回收标识
  每个塑料容器上都有一个三角形标识,里边有7个数字编号,每个编号代表一种塑料原料的种类,就像是塑料制品的“身份证”,主要用于塑料制品回收时分类用,是由美国塑料行业相关机构制定。3个箭头组成的三角形的意思是塑料容器是可回收再生利用的,并不意味着塑料容器可以重复使用,也不代表塑料容器的安全级别
  “1”代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这种材料制作的容器常见的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加热至70℃易变形不适用于盛装热饮。
  “2”代表HDPE(高密度聚乙烯),多用于清洁剂、洗发精、沐浴乳、食用油、农药等液体的包装。容器多半不透明,手感似腊。不要再用来作为水杯,或者用来作储物容器装其他物品。
  “3”代表PVC(聚氯乙烯),多用以制造水管、雨衣、书包、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器物。
  “4”代表LDPE(低密度聚乙烯),塑料袋、食品保鲜膜多以LDPE制造。
  “5”代表PP(聚丙烯),多用以制造食品、饮料的包装,常见的豆浆瓶、优酪乳瓶、果汁饮料瓶、微波炉餐盒,其熔点高达167℃,是唯一可以放进微波炉的塑料盒,清洁后可重复使用。
  “6”代表PS(聚苯乙烯),多用以制造建材、玩具、文具、滚轮以及速食店盛饮料的杯盒或一次性餐具,常见的有碗装泡面盒、快餐盒。不能放进微波炉中加热用,同时要避免打包80℃以上的滚烫食物。

  “7”代表PC(聚硫酸酯)及其他类材质,PC是被大量使用的一种材料,多用于制造奶瓶、太空杯等。PC在高温情况下有可能释放出有毒的物质双酚A,对人体有害,因此使用时不要加热。 (李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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