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水另类包装引争议 是真做公益还是变相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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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3 来源:中国搜索

         最近,有消费者发现在青岛市内一些便利店的饮料区内,摆放着印有失踪儿童头像的矿泉水。据悉,瓶体上印着失踪儿童头像及其基本信息,厂家承诺对帮助孩子还家者有重奖。该款矿泉水在市场大量投放后,不少消费者为该厂家的爱心善举点赞。但也有消费者认为这只是一种炒作营销行为。

瓶装水外包装上银失踪儿童头像 有人点赞有人贬

日前,在山东青岛的部分便利店出现了一款印有失踪儿童头像的矿泉水,瓶体上印着失踪儿童头像及其基本信息,厂家承诺对帮助孩子还家者有重奖。这样另类的包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一方面有人认可这种做法,认为这是企业的创新义举;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企业是借机牟利,理由是此做法实际效果甚微,但矿泉水售价却5.5—6元一瓶,由此引起多方争议。

现象

便利店出售“宝贝回家”矿泉水

最近,有消费者发现在青岛市内一些便利店的饮料区内,摆放着印有失踪儿童头像的矿泉水。矿泉水瓶正面是企业正常的蓝色标贴,背面是失踪孩子的大幅照片,在头像旁边有一排小字写着孩子的信息。下方的“宝贝回家”4个字用黑体书写,非常显眼。“无论你是谁,请帮我们的孩子回家,重谢10万元”在这三行字的下方,是宝贝回家的联系电话。

“这种水售价5.5—6元一瓶,扫描瓶贴上的二维码,会弹出失踪儿童公益网站的窗口。我们在摆放时都会将印有失踪儿童信息的这一面朝外,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即使不买也可以多看看。”一家便利店收银员告诉笔者。

该矿泉水制造厂家的总经理李先生表示,他们公司早在2014年就开始生产矿泉水并在青岛商超销售。2015年,国内连续放映了几部刘德华、黄渤等人主演的有关寻找走失儿童的影片,走失儿童的父亲每到一个地方贴小广告寻子的场景让他们公司员工触动很大,“丢失儿童的父母最大的心愿不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看到孩子信息、增加更多的寻找机会,从而尽快找到孩子吗?”

李先生称,公司于是跟失踪儿童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取得了联系。“宝贝回家”的志愿者也非常认同他们的想法,认为可以增加找到孩子的几率,因此授权他们使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字样及失踪儿童信息。于是,经授权,印有失踪儿童信息的矿泉水今年7月份正式投放市场,他们希望通过矿泉水这种快消品的传播,能让更多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提高对失踪儿童的关注,让失踪儿童回家多一份希望。矿泉水主要在青岛街头便利店、三甲医院便利店、机场火车站等交通系统及小部分商超销售,明年将在全国的便利店铺开。

同时,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从销售所得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寻找儿童的基金。另外,对于矿泉水瓶上印制的“悬赏10万元”信息,该负责人说,消费者若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并且找到孩子,这个奖励是实实在在的。

效果

至今无一有效线索

该厂家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他们已经从“宝贝回家”获得20多名失踪儿童家长的授权,第一批印在矿泉水瓶上的有6名儿童,失踪儿童的信息将被陆续印制到瓶装水上,并投入市场。

据了解,“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已经通过“宝贝回家”矿泉水收到过相关寻亲信息,每个资料都有志愿者跟进。但是,目前还没有特别有效的线索。

对此,李先生认为,寻找丢失儿童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与走失的儿童相比,寻找到的少之又少。但是,他们的销售方式是比较抓人眼球的事情,他们对自己的寻找儿童方式充满信心。“不管走失多久,有些孩子对于家还是有些记忆的。有些孩子知道不是亲生的,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去找自己的家。不仅仅是这6个孩子,我们希望让更多人知道失踪儿童的相关信息,从而帮更多人找到孩子或者亲生父母。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会继续做好这个公益,通过这种方式增加失踪儿童信息曝光率,让家长多一份希望,让孩子回家多一个机会。”

争议

有人点赞有人贬

矿泉水在市场大量投放后,不少消费者为该厂家的爱心善举点赞。“我希望通过自己购买矿泉水的一点点小付出,给失踪的儿童增加一丝和家人团聚的希望。”消费者赵女士称。有网友表示,瓶子上的图案让人看了心情沉重,而且喝完之后不忍心丢到垃圾桶里。希望买水的人多了,增加找到走失儿童的希望,那么水也不再是冰凉的。作为孩子的母亲,消费者王女士认为这样的公益广告对家长也是一个提醒,警戒家长不要让孩子随意乱跑,要时时刻刻盯紧自己的孩子。“如果全国矿泉水都采用类似方式的话,那找到这些失踪儿童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更有消费者在喝完之后对瓶身拍照发到了微信朋友圈。

但是,也有人认为矿泉水价格卖得太高,公司是借此炒作,有打着寻找儿童的幌子获取利益的嫌疑。还有人质疑寻找走失儿童是件很严肃的事情,厂家岂能不经审批私自在慈善与商业之间打擦边球?厂家挣钱了,是否应该给协会和孩子父母分成?

对此,李先生认为,他们的水为弱碱水,水质和生产工艺都达到国际化标准。且瓶体的特殊性及粘贴孩子信息的手工成本比较高,因此价格会稍微高些。

山东聊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道波认为,从程序上讲,只要厂家没有违背走失儿童父母的意愿,征得了协会与儿童父母的书面授权,其瓶装水印上失踪儿童头像销售矿泉水的行为就不需要再履行其他审批手续。再者,厂家在此行为中即使盈利了,因为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所以不需要给协会和儿童父母提成。“但是,只要厂家承诺捐赠或者奖励,就应该及时兑现,如不兑现,当事人可以付诸法律。”杨道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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