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出台陶瓷产业实施意见,单项扶持金达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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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9 来源:潮州日报
  为进一步推动潮州陶瓷产业做大做强,提升潮州陶瓷区域品牌影响力,助力潮州加快发展、振兴崛起,近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从发展现代服务、品牌建设、用地发展、融资发展、节能减排、营商环境、人才支持等方面提出27条具体措施。
  在发展现代服务方面,《意见》着重从优化陶瓷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陶瓷会展业等层面切入。提出加快做好潮州市陶瓷总部基地、采购中心、会展、专业批发市场的规划,合理规划陶瓷产业的空间布局;对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陶瓷企业,按照本市政策文件给予建设用地支持、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办公用房补助等;加快建设陶瓷会展中心,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陶瓷企业参展,扩大会展的规模和国内外影响力,同时鼓励市场办展机构每年在国内举办1场以上大型陶瓷会展,并引进国内外著名的各种陶瓷高峰会、研讨会、论坛等在潮州举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对于品牌建设,《意见》强调,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国内外陶瓷企业在潮州市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完善提高陶瓷产业的综合服务功能,对新创建省级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和培育骨干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推动企业争创更多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出口名牌,形成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集聚辐射中心,还对申报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融资问题,《意见》给出了三条措施。一是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作用,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步伐,推动更多的本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二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兼并、收购、控股本市范围内其他企业的,免缴兼并过程中发生的本市权限范围内的各类行政规费。对被兼并、收购、控股的本市以外优质企业并在潮州纳税,且新增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达50万元以上的,可获得相当于其新增地方财政收入贡献额的50%扶持。对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其对目标企业采用现金购买、承担债务、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总投入5%的标准给予扶持;以上奖励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三是破解陶瓷企业贷款难题,制订和实施若干措施,对符合规定的用地进行补充完善申报手续,使企业能够以土地等不动产做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意见》还对营商环境做出多项规定。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方面,要求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工作,对涉嫌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同时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为陶瓷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在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方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通关单证审核及查验效率;推行分类通关改革,快速审核低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节约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落实“由企及物”管理理念,为守法企业提供最大通关便利。在强化政企对接方面,落实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效能,及时协调解决陶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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