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电动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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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1 来源:上海市自行车协会网

   12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5人遇难,初步勘查是电动车引发火灾。中国电动车保有量达2.5亿辆,随着数量猛增,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数量不断攀升,2011年至2013年,消防部门统计的电动车火灾有799起之多,造成95人死亡,这个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电动车便利出行,但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工程塑料、聚氨酯、橡胶等易燃材料,电动车一旦着火,燃烧迅速、热值高、发烟量大,燃烧20秒就能产生足以致死的硫化氢,30秒后一氧化碳浓度就会超过人体所能承受极限。如果电动车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燃烧,周围人员几乎没有生还可能。
  除了触目惊心的电动车自燃事故以外,电动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章造成的事故屡见不鲜。痛定思痛,综合治理电动车势在必行。对于电动车乱象的治理已经迫在眉睫,正在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那么,应当如何规制电动车乱象呢?首先,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尽快出台有关电动车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完善电动车管理:要推行电动车登记上牌和年审制度,严格禁止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人以及身体有特殊疾病者骑行电动车;严格禁止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登记,核发电动车牌证,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严格监管电动车生产、销售渠道,不允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进入市场,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商家给予暂扣、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就治理电动车带来的交通乱象而言,应当通过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来提升电动车路面治理水平。首先,应当根据电动车数量大的现实对城市道路进行升级改造,规划非机动车行车道,明确规定电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同时,规划非机动车行车道之时,应当同步完善过街天桥缓坡、非机动车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设施。目前,一些过街天桥只设计了供行人上下的阶梯,没有推行电动车的缓坡,这就导致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者无法利用过街天桥过马路,只能冒险横穿马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其次,规划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地点,电动车的停放地点应当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逃生通道上。第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公交优先,保障公共交通优先路权。同时改善公共交通的乘车环境、增加车次,缓解公共交通拥挤的状况,吸引更多市民出行的时候搭乘公交,主动放弃骑电动车。第四,限制“共享电动车”的投放,“共享电动车”作为“共享单车”的升级版,尽管远远不如“共享单车”分布普遍,但是目前数量在不断增加。只要用手机扫码就能骑车,这就无法规制骑车主体,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第五,加强对骑行者的管理。电动车乱象丛生,部分原因在于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薄弱。目前,电动车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不到位,文明出行意识还没有让广大居民入耳入心。作为服务型政府的管理者,仅仅依靠加大处罚力度是不够的。应当标本兼治,从问题源头解决电动车乱象。因此,应当对居民进行卓有成效的交通法规教育,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可以逐步建立类似机动车管理的扣分、累积处罚制度,避免一次性处罚效果不佳的情况。
  总之,对于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规制电动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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