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瓶装剩酒”难成产业链

2014-02-25 来源:信息时报

    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中,省酒类专卖局副局长朱思旭透露“新瓶装剩酒”的造假方式。次日,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案例不具有普遍性。与此同时,餐饮业内人士也认为,回收酒造假的方式难形成产业链。

    造假新方式抬头

    在近日举行的一次公开活动中,朱思旭指出一种新的造假酒方式,也即是回收假酒。他告诉信息时报记者,此前有消费者来专卖局下设的检测中心送检洋酒,发现酒液倒出来时上面漂着一层油花,由此判断是餐厅回收客人的假造假。最后,他还强调,这类送检非常少,所以案例不具有普遍性。

    餐饮业:造假成本高

    针对回收酒造假一事,餐饮业内人士表示可能性极低。广州餐饮界资深人士伍文辉对记者表示,如果收集客人喝剩下的酒来造假,不仅量小,也比较麻烦。这种造假的成本比通用的买低档酒仿高档酒的成本要高,不可能批量生产。

    广州酒家集团总经理助理赵利平则表示,广州酒家目前已经制定了一套酒水回收规范。他告诉记者,洋酒价格较高,一般喝不完客人都会带走或者寄存。与此同时,酒楼工作人员开酒后会将瓶塞毁坏使其不能重复使用,如杯中有剩余酒也当做垃圾处理掉。

    针对新造假方式,消费者张先生表示,以后在外喝酒会注意将喝剩的酒倒掉,杜绝后患。

    “回收酒”是极端现象?

    专家认为,“回收酒”这一情况在目前来说是极端现象,极少出现。广东酒业协会秘书长彭洪认为,这样的情况较少,不足以形成产业链。同时他表示,酒的鉴别相对复杂、专业,一般的消费者可以从瓶身的标识、封口进行初步判断,一般标识模糊不整洁的,封口有撕裂过的痕迹的,都应该谨慎。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孔源律师表示,消费者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双倍赔偿。此外,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和酒类专卖管理局进行投诉,对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