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DDT

分享到: 更多
2015-05-11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台湾地区“卫福部”近日表示,参照“行政院卫生署”2005年11月2日卫署药字第0940338432号公告及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第1项规定,含有DDT成分的玫瑰花瓣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并自2006年6月1日起,禁止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而陈列。台“食药署”现已责成地方“卫生局”协助该原料等流向追踪调查,若调查结果确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将按“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规定,要求厂商限期下架回收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