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治水36条 三高企业将改造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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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 来源:南方日报


[导读]
  今年起,珠海将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电镀等“三高”(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进行排查,并制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记者27日获悉,《珠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共36条治水具体举措将持续改善珠海的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水生态安全。

  治水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评价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珠海将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的科学治理,以实现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总体目标。

  记者获悉,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将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十大领域为切入点,实施36项的“治水”新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在36条具体的治水举措后,方案都列明了主要的牵头负责部门。珠海市政府将与各区政府(管委会)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按照计划,珠海“治水”将按照三步走战略推进,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市地表水水质保持优良;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形成良好的地表水水生态系统;2050年,实现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Ⅲ类。

  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

  防治工业污染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重头戏。今年,珠海将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同时,制定针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行业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方案,从2016年起,珠海将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电镀等“三高”企业进行排查,并制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城镇生活污染也是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按照计划,珠海市15个建制镇应在2017年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而建成区的污水则要基本实现全收集和全处理。

  以港兴城的珠海还“剑指”船舶等污染源。方案要求,珠海市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改造,否则将予以淘汰。

  防治水污染,必须以低能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体系为支撑。方案提出,要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

  珠海还将推行绿色信贷,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在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作者:林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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