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买酒一路“绿灯”

2014-03-11 来源:青岛日报

    根据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情节严重的违规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近日,记者走访岛城部分烟酒零售店、大型商场超市和散啤销售点发现,绝大部分经营者并没有在酒类商品销售区域摆放或悬挂未成年人禁售标志,而如果有未成年人想买酒的话,也“一路畅通”。

    买酒时无人问年龄

    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 (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以及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

    记者在市北区标山路见到,三家烟酒商铺均未对未成年人购酒有什么特别限制,柜台上也没有未成年人不能购买的提醒,绝大多数店家表示不曾听说“未成年人禁酒令”。在市北区延安二路旭光快餐店,记者见到有学生打扮的一群人围坐一桌,桌上除了菜肴,还有啤酒。

    小餐馆、小商铺前的散啤销售更是没有限制。在市北区登州路,每家小餐馆前都摆有啤酒桶,并在出售散啤。在问到会不会核对一下买酒者是否年满18岁时,一家餐馆的店主反问记者:“有人来打散啤,我自然就打给他了,谁卖个啤酒还会去问年龄?”

    小商铺如此,大商场、大超市又如何?

    在三百惠、台东利群、佳世客万达店等超市,虽然货架上的各种酒类都标注了品名、规格和售价,但记者并没有见到一处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标志,而几位营业员也表示,不知道商务部的这个“禁酒令”。

    在某大型超市,记者购买了啤酒并在收银台结账时,问收银员“是否需要出示证件表明是成年人”,收银员诧异道:“哪用这么麻烦?不用。”

    记者唯一见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是沃尔玛台东分店,其酒类商品收银台后,贴着一张绿底红字的醒目标志,上面写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但一位营业员表示,该酒类商品收银台仅对附近划定区域的酒类服务。记者见到,该区域中的酒类大多是高档的白酒、红酒和啤酒等。而在区域外,记者依然在超市货架上见到了较为“平价”的啤酒和白酒,并能通过超市普通收银台结账。

    法律之外更需社会认同

    未成年人“禁酒令”遭遇尴尬,部分原因是其存在着不好分辨购买者是否未成年的技术性障碍。

    部分售卖酒类的商铺表示,未成年人来买酒,一般都是替家长“跑腿”的,“你让他出示身份证,而且不卖给他,这不是莫名其妙嘛”。更有店主直言不讳:“这条规定不合理,我们根本没法查每个人的身份证,现在小孩个头都高,看是看不出有没有18岁的,也就是看他穿不穿校服了,但脱了校服换身衣服又怎么办?”

    于是“禁售”成了酒类经营者的“良心活”,在利益当先的行业环境下,寄希望于商家的自律显然并不现实,“就算我不卖,他也会去隔壁买,难道让到手的生意没了吗?”这是许多酒类商家的态度。

    除了考验商家的商业道德,许多自诩“深谙”酒文化的家长,也对未成年人“禁酒令”不以为然。

    “青岛孩子,你不让他喝啤酒?”家长梁先生表示自己的孩子已上高中,夏天周末时,自己还会有意地给他一杯冰凉的散啤,“你得让他喝,得锻炼”。

    也有家长向记者表示,“关键问题不在于‘一刀切’地禁止孩子买酒喝酒,而是家长怎么教育,我觉得偶尔让孩子喝点酒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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