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六个不准”规范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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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来源:上海市自行车协会网

为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源头监管,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委、物价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六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六个不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什么是“六个不准呢?
一、不准销售不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各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代步车辆;
二、不准销售假牌假证、套牌的电动自行车;
三、不准虚开发票;
四、不准模糊标价、哄抬价格;
五、不准为合标电动自行车改装大功率电机,加装速度控制器、电池及改变车辆外观;六、不准欺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泉州市六部门强调,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六个不准”要求,如违反规定,经相关职能部门倒查发现或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对“六个不准”内容及各部门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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