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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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1 来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为科学衡量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准确把握“两化”融合发展规律,正确引导地方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根据2011年12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即“6+1”活动)中“两化融合深度行”活动的部署,在信息化推进司的指导下,赛迪研究院制定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在评估试点的基础上首次开展了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形成了《中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一、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过程
  
  “两化”融合是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变革过程,涉及理念转变、模式转型和路径创新,其推进工作需要顶层设计和把握。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依据和抓手,有利于摸清各地“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和规律,引导政府部门找到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制定具体有力的推进措施。
  
  2012年初开始启动评估工作,历经前期研究、试点评估、修改完善和评估实施等阶段。
  
  (一)前期研究(1月-2月)。2012年初,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开展评估指标体系及方法专题研究。评估工作组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经与专家讨论和反复修改,按照系统性、可比性、可测度、可扩展的基本原则,初步制定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基本指标体系和评估计算方法。
  
  (二)区域试点评估(2月-9月)。2月份评估工作组制定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试点方案》。3月份,确定了具有区域代表性、具备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的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作为评估试点省市。6月份试点省市上报了工作方案。8月底至9月初,评估工作组对试点省市的评估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总结了评估试点工作,并修改完善了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
  
  (三)修改完善(7月-10月)。7月19日和9月21日,评估工作组召开了两次专家研讨会,修改完善评估指标体系。9月18日,信息化推进司组织召开司局讨论会,再次修改完善评估指标体系。10月底,按照杨学山副部长关于评估工作的指示,评估工作组全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基础环境、工业应用、应用效益三类指标(共23个),其中有8个指标的数据需要调研统计。
  
  (四)评估实施(10月-12月)。首先是数据采集阶段。10月30日、31日,评估工作组先后向部各相关司局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函征集原始数据,11月6日在京召开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布置会,由各地方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采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审核和上报。为按时并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和指数测算,评估组专门开发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企业数据填报系统”,编制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指数测算软件。截止12月中旬,全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其次是数据处理和分析阶段。评估工作组在对原始数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指数测算软件,计算得出各地“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并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区域对比分析。最后,评估工作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总结出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特点,最终完成《中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二、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由三类指标构成(见表 1,共包括三类23个指标):第一类是基础环境,涵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应用普及、“两化”融合政策环境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工业企业信息化环境建设等方面;第二类是工业应用,涵盖工业企业重要信息系统应用、电子商务应用、生产装备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工业园区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第三类是应用效益,涵盖工业生产效益和水平、创新能力、节能减排水平以及信息产业发展水平等方面。
                                         

                                                    表1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及权重

单位

数据来源

计算方法

指标说明

基础环境(25.0)

城(省)域网出口带宽(1.0)

Gbps

当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这里统计省级国内和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总和

固定宽带普及率(4.0)

个/人

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中国统计年鉴》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年平均人口;年平均人口为当年年底人口与当年年初(上年年底)人口的平均数

反映当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覆盖率;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为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人口数据来自统计年鉴

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率(4.0)

Mbps

当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居民宽带网络享有水平;这里统计宽带用户购买带宽的平均速率

移动电话普及率(4.0)

部/百人

工信部经济运行局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居民移动信息化应用水平

互联网普及率(4.0)

%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反映互联网在当地居民工作生活中的渗透率

“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2.0)

-

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是则记为该项满分,否则记为零分

反映当地“两化”融合财政支持力度;这里以是否设立省级“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来计分

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3.0)

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反映当地面向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这里统计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个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3.0)

%

调查数据①

制定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反映当地企业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工业应用(50.0)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ERP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ERP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ERP是指物料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主生产计划、销售执行计划、财务预算、人力资源计划等功能基本实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MES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MES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MES是指应用MES实现自动排产计划生成、生产过程监控、设备状态监控的车间比例均在80%以上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PLM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PLM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PLM是指应用PLM基本落实企业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SCM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SCM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SCM是指供应链信息和协作管理、供应链业务执行等功能基本实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6.0)

%

调查数据

电子商务产生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30%以上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6.0)

%

调查数据

电子商务产生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30%以上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装备数控化率②(7.0)

%

调查数据

调查企业的数控装备数量总和/调查企业的生产装备数量总和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生产装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两化”融合发展水平(7.0)

%

工信部规划司

由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中“大中型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和“电子商务交易额”两项加权得出

反映当地重点工业园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应用效益(25.0)

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0)

%

《中国统计年鉴》

工业增加值/GDP

反映当地工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率

第二产业全员劳动生产率(4.0)

元/人·年

《中国统计年鉴》

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反映当地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生产效率;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均为统计局数据,再根据计算公式获得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4.0)

%

《中国统计年鉴》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的盈利能力

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专利量(4.0)(备)

件/亿元

《各省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

工矿企业专利申请受理数/工业增加值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工矿企业专利申请受理数取自《各省统计年鉴》,工业增加值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3.0)

吨标准煤/万元

《中国统计年鉴》

 

反映当地工业节能水平

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3.0)

亿元

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两化”融合带动信息产业发展的能力

软件业务收入(3.0)

亿元

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

 


  1、上表中所有调查数据均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行业应为当地总产值排名前4位的重点工业行业,调查企业应为上述每个行业中产值排名前10位的企业和10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的选取由各地自行确定)。
  2、装备数控化率是指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的比例。
  
  三、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基于对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300多家企业网上调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
  
  (一)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情况分析
  
  从2011年各省份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江苏、上海、山东、北京、广东“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福建、浙江、天津、湖北、辽宁紧随其后,甘肃、青海、云南、贵州、西藏等地区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其余各省处于中间水平(如表2所示)。
  
  三、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基于对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300多家企业网上调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
  
  (一)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情况分析
  
  从2011年各省份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江苏、上海、山东、北京、广东“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福建、浙江、天津、湖北、辽宁紧随其后,甘肃、青海、云南、贵州、西藏等地区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其余各省处于中间水平(如表2所示)。
  
                                           表 2 2011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评估结果

省份

基础环境

指数

工业应用

指数

应用效益

指数

总指数

总指数

排名

江苏

74.55

68.71

117.44

82.35

1

上海

76.26

72.94

102.09

81.06

2

山东

70.4

71.03

91.37

75.96

3

北京

68.59

64.89

104.14

75.63

4

广东

72.18

50.77

121.66

73.84

5

福建

77.83

63.7

83.59

72.2

6

浙江

74.25

57.84

93

70.73

7

天津

66.89

55.65

90.74

67.23

8

湖北

63.1

71.24

62.47

67.01

9

辽宁

76.35

52.86

78.05

65.03

10

湖南

59.27

65.45

64.39

63.64

11

重庆

55.7

62.22

72.39

63.14

12

河南

61.68

64.83

59.61

62.74

13

安徽

51.2

66.68

65.72

62.57

14

陕西

67.34

58.51

65.54

62.47

15

黑龙江

63.28

66.92

50.14

61.81

16

四川

52.78

50.68

74.63

57.19

17

吉林

61.47

56.68

53.06

56.97

18

广西

52.28

64.94

43.4

56.39

19

新疆

58.67

50.51

52.71

53.1

20

河北

49.28

56.02

49.1

52.6

21

内蒙古

55.89

51.1

50.45

52.13

22

宁夏

46.47

52.6

49.69

50.34

23

江西

48.08

48.39

53.13

49.5

24

海南

57.29

46.05

42.81

48.05

25

山西

44.2

48.36

49.12

47.51

26

甘肃

47.65

44.82

35.52

43.2

27

青海

43.42

45.53

37.89

43.09

28

云南

36.26

47.31

40.46

42.83

29

贵州

49.59

35.77

46.09

41.8

30

西藏

26.95

27.15

34.84

29.02

31

全国均值

58.36

56.13

65.65

59.07

——

                                                         表 3 2010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评估结果

省份

基础环境

指数

工业应用

指数

应用效益

指数

总指数

总指数

排名

上海

71.97

69.9

94.91

76.67

1

江苏

63.37

62.78

104.86

73.45

2

北京

65.57

61.18

92.34

70.06

3

山东

63.13

65.49

83.25

69.34

4

广东

70.61

44.61

111.96

67.95

5

福建

73.09

58.04

75.16

66.08

6

浙江

65.9

52.94

82.27

63.51

7

天津

61.55

48.87

78.42

59.43

8

辽宁

70.56

48.48

69.53

59.27

9

湖北

57.22

61.07

56.19

58.89

10

黑龙江

59.47

64.14

47.3

58.76

11

湖南

53.55

61.17

54.71

57.65

12

河南

56.45

58.24

50.73

55.91

13

安徽

46.34

61.27

53.9

55.7

14

重庆

51.43

56.38

53.39

54.4

15

吉林

57.16

52.14

46.55

52

16

广西

44.42

57.25

40.62

49.89

17

陕西

57.92

41.07

57.84

49.47

18

四川

47.37

42.39

63.97

49.03

19

河北

44.25

52.28

44.91

48.43

20

内蒙古

52.02

44.87

46.06

46.96

21

江西

43.76

47.34

44.64

45.77

22

海南

51.67

42.06

38.29

43.52

23

新疆

49.66

38.71

45.11

43.05

24

山西

40.37

43.7

38.73

41.62

25

宁夏

40.61

45.1

33.1

40.98

26

云南

33.15

44.37

36.35

39.56

27

甘肃

40.83

38.37

34.13

37.93

28

贵州

44.35

31.61

39.06

36.66

29

青海

35.89

37.65

34.47

36.42

30

西藏

27.32

24.74

28.76

26.39

31

全国均值

52.93

50.26

57.47

52.73

——


  通过测算31个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得分情况,可将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分为四个梯队:

  第一梯队:“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70以上。江苏、上海、北京作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领先地区,两年均处于第一梯队。山东“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2011年比2010年提高了6个点以上,由2010年的第二梯队上升至2011年的第一梯队。此外,广东、福建、浙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提升较快,由2010年的第二梯队上升至2011年的第一梯队。

  第二梯队:“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60-70之间。除陕西由第四梯队上升至第二梯队之外,其他成员均由2010年的第三梯队上升至2011年的第二梯队,其中,天津、河南、安徽2年的排名情况尤为稳定,一直保持8、13、14位;湖北、湖南微有上升,分别从10、12位上升至9、11位;黑龙江、重庆有较大波动,特别是黑龙江,由2010年的11位下降至2011年的16位。

  第三梯队:“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50-60之间。除吉林仍然保持在第三梯队之外,其余成员均由第四梯队上升至第三梯队,其中,新疆、四川、宁夏的排名均有上升,特别是宁夏和新疆,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比2010年提高了将近10个点,排名上升了3-4位;而河北、内蒙古、广西的排名均下降了1-2位。

  第四梯队:“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50以下。尽管各省份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均比2010年有所提高,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9.07),是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滞后的地区。其中,江西、海南、山西、云南、贵州2011年的排名均比2010年有所下降。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总结出我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的特点:

  一是2011年比2010年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从时间上看,2011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由2010年的52.73提高到了59.07,大部分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均比2010年有5点以上的上升幅度。从梯队成员数量变化看,2011年第一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3名增加到7名,第二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4名增加到9名,第三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9名下降到7名,第四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15名下降到8名。

  二是我国区域间“两化”融合发展不均衡情况明显。从2010年、2011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看,第一梯队的省份均位于东部地区,第二梯队以中部地区省份为主,第三梯队以西部地区省份为主,第四梯队的省份均位于西部地区。这说明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现象,“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所占比例较少,且基本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多集中在西部地区。

  (二)各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分析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31个省份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析:

  北京市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75.63,比2010年的70.06提高了5.57个点,位居全国第4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北京市重点支持了创新研发、智能制造、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两化”融合项目,呈现出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平台经济逐渐崛起的良好势头。

  天津市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7.23,比2010年的59.43提高了7.8个点,位居全国第8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天津市成为全国六个综合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构建起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的现代工业体系,产业结构进一步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向迈进。

  河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2.6,比2010年的48.43提高了4.17个点,位居全国第21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河北省培育了16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112家重点企业,推动了6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快速发展,制造业信息化水平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山西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7.51,比2010年的41.62提高了5.89个点,位居全国第26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山西省组织编制了《山西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第一批)指导计划》,培养了一批本地信息化服务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推动煤炭工业进入了集约、高效、现代化的大矿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2.13,比2010年的46.96提高了5.17个点,位居全国第22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结合规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辽宁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5.03,比2010年的59.27提高了5.76个点,位居全国第10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辽宁省继续实施百户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吉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6.97,比2010年的52提高了4.97个点,位居全国第18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吉林省与工信部签署了《加快吉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光电子、应用电子、工业软件等产业的发展为推进“两化”融合提供了良好支撑。

  黑龙江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1.81,比2010年的58.76提高了3.05个点,位居全国第16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总体思路。

  上海市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81.06,比2010年的76.67提高了4.39个点,位居全国第2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上海市继续实施“双十工程”项目,推动了浦东新区成为全国电子商务综合创新实践区,“两化”融合发展继续引领全国。

  江苏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82.35,比2010年的73.45提高了8.9个点,位居全国第1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江苏省配合工信部制定了《物联网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开展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顶层设计,并初步形成了以无锡为核心,南京、苏州为支撑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浙江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70.73,比2010年的63.51提高了7.22个点,位居全国第7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和应用效益指数位居全国前列。2011年,浙江省与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共同推进浙江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重点行业和产业集群的“两化”深度融合进展顺利。

  安徽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2.57,比2010年的55.7提高了6.87个点,位居全国第14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安徽省以示范带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工业创新较为活跃。

  福建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72.2,比2010年的66.08提高了6.12个点,位居全国第6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福建省稳步推进物联网“129”项目工程,完成了1万家“智慧企业”建设,大型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和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均已步入正轨。

  江西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9.5,比2010年的45.77提高了3.73个点,位居全国第24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江西省“两化”融合工作紧紧围绕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鄱阳湖智慧工程”建设开展,绿色工业发展初显成效。

  山东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75.96,比2010年的69.34提高了6.62个点,位居全国第3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山东省印发《山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四个一百”工程培育和认定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意见》,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将“两化”融合发展推向高潮。

  河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2.74,比2010年的55.91提高了6.83个点,位居全国第13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河南省研究制定了“两化”融合指导意见,确定了25个县域产业聚集区两化融合试点和100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电子信息产业成为高成长行业。

  湖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7.01,比2010年的58.89提高了8.12个点,位居全国第9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湖北省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工业企业关键环节信息化提升、产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节能减排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组织“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两化”融合进程正在向深层次迈进。

  湖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3.64,比2010年的57.65提高了5.99个点,位居全国第11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湖南省推动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成了“数字企业”1500家,逐渐建立起区域“两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广东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73.84,比2010年的67.95提高5.89个点,位居全国第5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广东省以“4个100示范工程”作为抓手,建立了多个创新型的“两化”融合支撑机构和服务平台,基于“两化”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6.39,比2010年的49.89提高了6.5个点,位居全国第19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方案》等政策文件,推动柳州市和桂林市成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财政资金支持对“两化”融合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海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8.05,比2010年的43.52提高了4.53个点,位居全国第25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海南省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加强工业企业“四化”建设,软件、电子信息制造等能耗低、排放少的新兴产业成为发展重点。

  重庆市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3.14,比2010年的54.4提高了8.74个点,位居全国第12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意见》,申请成为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物联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态势迅猛。

  四川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7.19,比2010年的49.03提高了8.16个点,位居全国第17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2011年,四川省启动了“百万中小企业信息化体验计划”,开展“信息化推进工程”培训活动43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贵州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1.8,比2010年的36.66提高了5.14个点,位居全国第30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贵州省实施了“设计制造一体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示范推广工程、“千户数字中小企业工程”,开展了“千企万店”活动,开通了“黔之粹”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了以企业信息化为切入点的“两化”融合发展路径。

  云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2.83,比2010年的39.56提高了3.27个点,位居全国第29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云南省推动“中国中小企业云南网”成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两化”融合发展较快。

  西藏自治区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29.02,比2010年的26.39提高了2.63个点,位居全国最末位。基础环境、工业应用、应用效益三类指数均排在全国末位。2011年,西藏自治区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西藏自治区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两化”融合发展思路。

  陕西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2.47,比2010年的49.47提高了13个点,位居全国第15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陕西省以军民结合重大项目促进“两化”融合发展,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活力的军民结合型企业。

  甘肃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3.2,比2010年的37.93提高了5.27个点,位居全国第27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2011年,甘肃省与工信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规划》,推动兰州市“两化”融合实验区等4个基地成为国家级产业基地,国家政策支持成为推进“两化”融合发展的主要力量。

  青海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3.09,比2010年(36.42)提高了6.67个点,位居全国第28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2011年,青海省编制了《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实施了“123”科技支撑工程,加快推动“两化”融合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0.34,比2010年的40.98提高了9.36个点,位居全国第23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较好。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评选了全区推进“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信息化促进节能减排成效开始显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3.1,比2010年的43.05提高了10.05个点,位居全国第20位。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较好。2011年,发布了《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了“两化”融合企业试点示范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两化”深度融合。

  (三)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基础环境分析

  从2010年和2011年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福建、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的基础环境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较完善,当地对“两化”融合财政支持力度较大;宁夏、山西、青海、云南、西藏的基础环境最差,固定宽带普及率和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度较低,当地对“两化”融合财政支持力度较小。

  2011年大部分省份“两化”融合发展基础环境指数比2010年有5点以上的上升幅度,反映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的基础环境明显改善,这主要得益于当地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较高,对“两化”融合财政支持力度较大,企业比较重视信息化建设。

  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的基础环境呈现出“东好西差”的特点。其中,基础环境最好的省份均为东部省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覆盖率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地居民移动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互联网的渗透率较高,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量较多,政府对“两化”融合的资金支持力度较大,企业普遍重视信息化建设。基础环境处于中等水平的省份均为中、西部省份。基础环境最差的省份全部为西部省份,主要原因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小,“两化”融合政策环境亟待优化。

  (四)各省份“两化”融合工业应用分析

  从2010年和2011年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上海、湖北、山东、江苏、黑龙江、安徽、湖南的工业应用位居全国前列,企业的ERP、MES、PLM、SCM和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水平比较高,多个业务环节的信息化应用开始走向综合集成和产业链协同;云南、海南、青海、甘肃、贵州、西藏的工业应用最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的信息化处于单项应用阶段,有的企业甚至尚未开始应用信息技术。

  2011年大部分省份工业应用指数比2010年有5点以上的上升幅度,反映了区域“两化”融合工业应用水平明显提高,这主要得益于当地政府积极落实工信部以“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为内涵的“两化”深度融合“百千万”工程,激发了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提高。

  各省份工业应用呈现出“重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工业应用普遍较好”的特点。上海、湖北、山东、江苏、黑龙江、安徽、湖南等重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突破资源、环境等条件的约束,因此,这些省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相对较好。云南、海南、青海、甘肃、贵州、西藏等省份位于我国西部地区,这些省份的工业基础普遍薄弱,采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的推进步伐较缓慢,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较差。

  (五)各省份“两化”融合应用效益分析

  从2010年和2011年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的应用效益明显高于全国其他省份,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达,以“两化”融合推进工业节能减排的力度较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低。广西、海南、云南、青海、甘肃、西藏的应用效益最差,信息产业规模小,工业研发水平低,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专利量偏少。

  2011年大部分省份“两化”融合发展应用效益指数比2010年有10点以上的上升幅度,反映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的应用效益显著提高,这一方面得益于当地政府积极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当地政府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快节能降耗。

  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的应用效益呈现出“信息产业规模大,应用效益好”的特点。信息产业较发达的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省份的工业应用效益普遍较好,这些省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和软件业务收入均处于全国上游水平,信息技术支撑本地企业节能降耗的成效明显。云南、青海、甘肃、西藏等信息产业弱省,应用效益指数较低,这些省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和软件业务收入位于全国下游,信息技术支撑企业节能降耗的能力不足,工业研发科技水平较低。


 

 

附件: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计算方法

  根据各项指标原始数据,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出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指数。
  一是指标无量纲化。各评估指标原始值记为


  (n=年份,i=指标),无量纲化后值记为
,采用取对数的方式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将2010年的全国各省数据的中间值记为
=50,作为基期,之后第n年无量纲化后的值为
(n≥2010):
  正指标计算公式     


  逆指标计算公式    
 

  其中,对指标体系中“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指标做特殊处理,“有”则
,“无”则
  二是确定指标权重。采取专家打分法(Delphi法)确定指标权重,最终计算结果:基础环境类占25%,工业应用类占50%,应用效益类占25%。
  三是合成分类指数和综合指数。
分别代表基础环境指数、工业应用指数和应用效益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代表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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