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水产制品、饼干、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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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10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6号〕。

  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豆制品、水产制品、饼干、调味品等4大类食品195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除豆制品外的3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天猫阿一波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结,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海带结产品为晋江市波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假冒生产,并被立案调查。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江苏省苏州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江东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甘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Nuova Industria Biscotti Crich S.p.a.生产的可意奇全麦梳打饼干(原产国:意大利),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天津甘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浙江省永旺华东(苏州)商业有限公司杭州良渚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东丸酿造淡口酱油(原产国:日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铅(以Pb计)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藻类及其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1.0 mg/kg(干重计)。海带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导致生产原料或辅料中的铅带入;也可能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食品。铅可以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饼干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三、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该产品标签明示值标示,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85 g/100mL。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酸度计法)(GB 5009.235—2016)检测,该产品实际检测含量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其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也可能是酿造酱油产品本身等级较低,企业为增加销量违规标注高等级(酿造酱油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问题。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会影响酱油产品的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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