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针对CMR物质修订化妆品法规
2021年5月28日,针对法规(EU)2020/217中某些物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CMR)分类,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1/850,以统一实施CMR物质的禁令和限制。
以下物质被添加到化妆品法规的禁止列表中:
物质名称 |
CAS号 |
EC号 |
1,2,4-苯三酚 |
533-73-3 |
208-575-1 |
四聚乙醛 |
108-62-3 |
203-600-2 |
氯化甲基汞 |
115-09-3 |
204-064-2 |
二苯并(A,I)芘 |
189-55-9 |
205-877-5 |
对甲苯磺酸银 |
97925-95-6 |
308-208-6 |
丁氟螨酯 |
400882-07-7 |
/ |
1,2-苯二羧酸二异己酯 |
71850-09-4 |
276-090-2 |
氰氟虫腙 |
139968-49-3 852403-68-0 |
/ |
二正丁基双(乙酰丙酮基)锡 |
22673-19-4 |
245-152-0 |
二氧化钛被归类为2类致癌物(吸入),具体限制情况如下:
物质名称 |
二氧化钛 |
CAS号 |
13463-67-7/1317-70-0/1317-80-2 |
EC号 |
236-675-5/215-280-1/215-282-2 |
产品类型 (身体部位) |
(a)粉状面膜 (b)头发喷雾产品 (c)其他产品 |
浓度最大值 |
(a)25% (b)普通消费者为1.4%,供专业人士使用为1.1% |
其他 |
(a)、(b)仅以色素形式存在 (c)不能用于可吸入肺的产品 |
同时,二氧化钛可作为紫外线过滤器和着色剂使用。以上更新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法规还对水杨酸和双四氟硼酸镍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更新将自发布后20天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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