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多措施落实停止电池备案工作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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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8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1月15日消息 新年伊始,进口电池检验监管政策产生重大变动。根据质检总局2015年163号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已施行15年的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工作,电池产品进口之前无需再进行汞含量检测及备案。

    随着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迅猛发展,全球电池产业也在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方向发展。此次停止实施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工作是质检总局加快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外贸便利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对电池产业发展具备实质性意义。为更好贯彻执行总局新政策,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有序组织积极应对,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服务电池进口企业:

    通过办事大厅张贴、网站上发布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新公告,并且指派专人向区内重点电池进口企业宣贯新政策,帮助其充分了解新政策新特点;

    同时,在落实新政策取消汞含量备案环节的同时,加强电池产品入境查验工作、做好汞含量检测工作,在进口电池检验监管环节把好产品质量关,并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检企共同预防含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电池流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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