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

0
2021-11-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11月25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福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从《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取消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已发布的《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一并废止,不再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登记报牌的依据。今后,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申报。《通告》指出,禁止在福州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销售台账,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福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具备CCC认证证书。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