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未成立酒已出生,“年份酒”是怎样一个怪胎?

2013-07-04 来源:

        50年茅台售价33800元/瓶,50年五粮液售价25888元/瓶,30年剑南春售价6500元/瓶。一些白酒价格的高低,不知何时起就与“出厂年份”扯上了关系。有关统计显示,江苏宿迁市洋河镇御缘酿酒厂成立11年,已出20年陈酿;四川泸州老酒酒业有限公司成立16年,已推出泸州三十年珍品;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30年,已推出茅台镇百年纯粮酒;等等。(7月4日京华时报)

  某些白酒,因为被标上了“出厂年份”,于是有的便身价百倍,像50年茅台售价33800元/瓶,50年五粮液售价25888元/瓶,30年剑南春售价6500元/瓶。若真是窖藏了50年或30年,消费者花成千上万买一瓶倒也不冤枉。问题是,某些酒企玩的是“概念股”,酒厂还未成立酒已“出生”,“年份酒”是怎样一个怪胎?

  近几年,所谓的高档白酒价格一路飙升,飙升的过程其实就是酒企诚信跌落的过程,就是市场无序竞争的过程。想想就是那一瓶白酒,凭什么动辄卖上万元?一个农民工风里来雨里去,一年的收入恐怕也买不到所谓的“50年陈酿”。这是怎样的一个惨痛现实!

  白酒市场“虚火旺盛”,酒企固然要被打板子,但仅凭它们的一只手是孤掌难鸣的。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失责的“无影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者,年份标记应该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应尽快抛出年份酒的认定标准,形成统一的检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二者,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应对酒企加强监管,如可以通过工厂成立时间、是否外购陈酿等基本指标,判定其年份酒是否存有违规,若违规了须予以处罚。

  白酒市场的无序竞争,让消费者多花了许多冤枉钱,最终直接受损的自然是广大消费者。当然,受损害的还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的公信力以及社会的和谐。中国白酒业的“虚火”是该降一降了,一方面,酒企要自查自纠,做诚信和守法企业,不搞广告欺诈;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多管齐下地向造假年份酒说不,严格规范白酒市场秩序,物有所值,让消费者购买放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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