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龙舌兰酒获准在我国境内实施地标保护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墨西哥龙舌兰酒(特其拉)[Tequila]在中国境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悉,龙舌兰酒经墨西哥工业知识产权局推荐,由墨西哥龙舌兰酒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质检总局提出其在中国境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
龙舌兰酒是一种地区性的酒精饮料,从蓝色韦伯龙舌兰的头(指龙舌兰的短缩茎和残存的叶基)中榨取汁液后发酵蒸馏而得。蓝色韦伯龙舌兰是唯一被允许授权生产商用于生产龙舌兰酒的龙舌兰种,只允许在1977年10月13日墨西哥官方公报中发表的墨西哥龙舌兰酒地理标志保护声明中规定的区域种植和收割。
据了解,该酒是将蓝色韦伯龙舌兰的头进行水解或蒸煮,然后用酵母进行发酵。从蓝色韦伯龙舌兰中提取的汁液可以添加外源糖后发酵,添加的总量不能超过还原糖总量(以质量单位表示)49%,这个过程中不允许冷混。龙舌兰酒在夏栎橡木桶和冬青栎橡木桶中陈酿。根据糖分来源可将该酒分为100%龙舌兰酒和龙舌兰酒两种。按照级别划分该酒可分为银色龙舌兰酒、金色龙舌兰酒、微酿龙舌兰酒、陈酿龙舌兰酒、特级陈酿龙舌兰酒5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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