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青瓷有“标”可依 浙江发布首个青瓷评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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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来源:中华陶瓷网

  浙江龙泉的青瓷是中国瓷品中的一块瑰宝,史称中国五大名窑的官窑、哥窑、汝窑、定窑和钧窑中的哥窑,指的就是龙泉的青瓷。龙泉青瓷以其釉色青如玉、明如镜、声如磬而被誉为瓷苑的一颗明珠,受到世界各国青瓷爱好者喜爱。但近年来,由于青瓷行业缺乏统一、有效的产品评价规则,龙泉青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难以落实,行业监管难度较大

  而今,这些问题有望得到有效缓解。近日,由龙泉市浙江省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编的《浙江省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GZ31530501青瓷及日用陶瓷587-2017)正式发布,成为浙江省首个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评价规则。今后,全省该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将具有明确的评价规则可依据。

  “这个评价规则主要是由现有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构成的,它包括了检验项目、抽验方法以及判定原则等内容。”据龙泉市市场监管局青瓷省质检中心工作人员叶银鹏介绍,该评价规则根据检验依据规定了包含日用瓷器、日用青瓷器、陈设艺术青瓷器、纹片釉青瓷器、青瓷包装容器、陶瓷酒瓶在内的六类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的检验项目,产品类别设置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

  据了解,该评价规则是在2015年青瓷器国家系列标准出台后谋划制定,也是在我省“三强一制造”的质量建设背景下制定完成。该评价规则的出台,不仅对我省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有促进作用,而且对整个行业提质增效具有积极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以往,由于检测机构没有青瓷及日用陶瓷的检测标准,只能给生产企业产品检测提供数据,并不能证明这件产品是否“合格”。但是现在,评价规则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规定,还对青瓷及日用陶瓷产品的标识与标志项目做了详细且明确的判定要求,监督检查时将对产品的名称、企业地址及厂名、产品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及检验合格标志等内容进行合格判定。监管部门有了这个评价规则,就可以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对抽检的青瓷产品质量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青瓷及日用陶瓷市场,对于区分各地区生产的瓷器产品特性,打击冒牌三无产品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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