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日渐完善 我国首次召回进口电饭煲
对于汽车召回,很多消费者早已听说,但对于家电召回却鲜有人知,事实上我国家电召回制度早已启动两年。
去年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家用电子电器被纳入其中,涵盖家电、音视频设备、照明电器等9类产品。这也意味着,大到洗衣机、空调,小到洗碗机、榨汁机,如果存在质量缺陷,都会统一召回。
12月11日,钛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主动召回存在缺陷的6个型号的进口虎牌电饭煲,共计29245台。这是我国首次召回进口电饭煲,召回数量和货值刷新了进口家电产品缺陷召回记录。
上周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也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召回计划,从今年12月12日起召回部分进口空气净化暖风器。
两起缺陷产品召回事件一定程度体现了国内家电召回制度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按制度规定,进口产品也与国内产品享受同等“待遇”,进口商是进口消费品召回的第一责任人,与国内消费品生产者负有同等义务。
“没想到中国对进口商品的把关要求比我们日本还严格!”谈到此次召回事件日本虎牌热水瓶株式会社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副司长刘世远表示:“进口家电产品召回,充分体现了我们通过事中事后监督抽查手段,不断完善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进一步压实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
来之不易的“中国家电召回”
熟悉家电行业的人士都知道,缺陷家电产品召回制度,在我国可谓是历经波折。
虽然早在2010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对外公示了《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直到去年,拖了5年之久的家电召回,才以纳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方式落地。
也正是因为中国家电召回制度过去多年的缺失,导致许多日本家电企业和韩国家电企业在涉及全球缺陷家电产品大召回时,往往以“不涉及中国市场”的方式避开。让中国消费者“很受伤”。
在2016年1月1日的新规实施后,除了国内生产企业,从境外进口消费品到国内销售的企业,也要备案,尤其是外资家电品牌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进口家电。
新规下,日本、韩国、欧洲、美国的家电企业,在宣布全球缺陷家电大召回时,不能自主决定是否将中国市场纳入召回范围。
家电召回需要去掉“心理障碍”
如今,家电召回制度是有了,但国内企业对缺陷产品的召回还是有一定的顾虑。在中国老百姓的意识中或者在媒体的宣传中,家电召回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很多企业想召回也不敢召回。
其实,企业召回是负责任的表现,有些召回甚至是预防性的。产品可能存有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很多:在设计初期由于认知局限性而不了解、原材料供应商选材问题等等都可能造成产品的不完善。有些产品并非存有质量问题,而是企业考虑到可能会存有某种隐患,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主动召回。
在国外,社会舆论及媒体舆论对家电召回持客观态度,将召回看做是一个企业负责任的表现。
所以大家应该把召回看成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消费者的理性肯定、包容态度,对于下一个、下下一个甚至更多家电企业主动承担召回责任,也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用户舆论环境。
“召回不可怕,就怕不召回。”这应该是家电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和谐共存的哲学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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