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城市照明立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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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4 来源:上海办事处

    《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出台,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杭州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日常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实施日常养护,保持城市主干路功能照明的亮灯率达到98%,次干路、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向社会公布报修电话,接受24小时报修;城市照明设施发生一般故障的,在24小时内修复;发生严重故障的,采取应急照明措施并在5日内修复。
    《办法》规定,在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划定的城市黑天空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得有上射光线。违反相关规定者,由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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