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决定开展制革和毛皮加工环保专项整治

分享到: 更多
2015-07-13 来源:中国毛皮产业网


[导读]
  日前,河北省环保厅决定开展全省制革和毛皮加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在7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此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为:制革企业(含合成革制造企业)、毛皮加工企业和所涉污水处理厂。排查内容包括:企业环保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废气(含恶臭污染物)、噪声、重金属,以及所涉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尚未通过制革行业环保核查的企业,各市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逾期未完成要对其采取限期停产整治措施,企业整改工作要于10月31日前完成。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偷排偷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并对其采取挂牌督办等综合执法措施。对涉及违反《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同时,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监督企业建立完善监测制度,制定完善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公布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市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进行考核并追究失渎职人员责任。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