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光制革厂暗藏“居民区”
[导读]
红光制革厂最近曝光率很高:7月17日,市民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厂房破败失修,产居合一,卫生状况恶劣,消防隐患突出,还暗藏着非法食品加工窝点;7月23日下午,市委书记韩正冒雨来到红光制革厂,不打招呼察看整改情况,发现厂区被分割出租,生产作坊、仓库、杂货店、群租楼、食品生产厂共存,虽然几经整治,但安全隐患依然十分明显。
记者前日来到红光制革厂,深入厂区后发现深藏不露的居住“小里弄”,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记者走访]
厂内人员警惕陌生人
7月17日,有媒体根据市民举报,来到红光制革厂发现如下景象:“偌大厂区,一片乱糟糟,办证的小广告到处都是。两边的厂房,很难分清是工厂还是居住区。明明是化学品仓库的一排房子,可没走几步就是宿舍,再往前又是一家食品企业。坑坑洼洼的厂区道路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水横流,散发出阵阵恶臭。”
不仅是卫生环境堪忧,厂区内暗藏的地下加工窝点更是暗藏隐患。
前日,记者沿着制革路找到红光制革厂。正午时分,从门口往里看,除了偶尔进出车辆,厂区内几乎没人走动。但记者走进门口时,两名保安立马拦下,询问记者身份,并表示闲杂人员不得进厂,与此同时,一名提着水壶的中年男子却没有遭到阻拦。
记者表示前来看望在厂内一家公司上班的家人后,保安方才准入。在厂内,办证的小广告、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悉数不见,道路整齐干净,就连汽车也按规矩停放。记者找到一处类似宿舍的建筑,但每户家门紧闭,不知是否有人居住。
然而,当记者走到厂区最里面时,发现一名妇女在厕所外焦急等待,原来一家食品生产厂的背后竟然暗藏着一条“弄堂”。走进弄堂才发现,每户人家面积不大,几乎吃住都在一间房间,门外搭起各种晾衣绳,家里摆不下的水桶等杂物堆积在门外,使道路很狭窄。除了几户安装了空调之外,多数人家都将大门敞开通风凉快。记者与那名妇女攀谈才知道,这里没有独立卫生间,只能来公厕方便。但当记者询问她工作、房租等问题时,她立即变得很警惕,绝口不提。
这种警惕同样体现在小卖部老板身上,作为厂区内唯一一家小卖部,老板告诉记者,厂区最近环境好多了,虽然吃住都在小卖部内,但生活舒心了一些。但记者询问在厂内如何租房子时,他也立马闭口不谈,表示不知道。也许是问题比较多,保安也对记者产生了怀疑,在记者拍摄照片时,保安立马大声制止,并将记者驱赶出工厂。
记者在回程时,一路上没有看见出租车经过,只有几辆摩的在询问:“要不要送一程?这里没车子进来的。”
[政府回应]
“脏乱差”有历史原因
大场镇副镇长朱爱华表示,南大地区现如今之所以乱象丛生,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南大地区曾经是上海化工企业的聚集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大批化工和仓储企业落户,其中不乏大型央企和市属企业,比如红光制革厂就是市属企业,企业内部问题基层政府难以管理。”
朱爱华介绍,目前该区域内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业主已经外迁或者调整,多由留守人员对厂房进行租赁并层层转包,上级主管单位和留守人员对厂区疏于管理,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在此处聚集,开设原料加工、化工仓库、仓储运输、食品加工等小作坊,致使周边环境脏乱差,乱搭建、火灾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频频。
记者了解到,南大地区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长期关注的重点项目,已纳入全市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012年正式启动。
南大村动迁问题基本解决
针对此前韩正书记前往南大村宗家宅反映出来的问题,朱爱华介绍了大致情况,宗家宅占地约250亩,共有村民116户,390人,由于该村宅属于祁连敏感区规划控制带范围内,对村民村宅翻建实行控制已经20年,造成村民违章搭建现象频发,成为外来人员聚集地。“不过这一现象很快就结束了,该村属于南大综治二期范围内,目前村民已全部完成了农民转型工作,拟于今年四季度启动农民征收补偿。”
“由大场镇负责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企业动迁问题基本解决了。”朱爱华拿南大村举例,全村属于整治范围,共需动迁集体企业485家,一期112家几乎全部完成,二三期签约率也达80%,农居动迁今年6月启动,签约率也达71%。
部属、市属企业难送走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南大地区由于市区镇多层政府参与治理,也造成了现阶段管理难点。在推进过程中,基层政府也遭遇了不少阻力,其中部属、市属企业“送不走”问题依然存在。
朱爱华告诉记者,南大综合整治范围内有国有企业16家,其中还有很多尚未签约,红光制革厂便是其中之一。据了解,自2012年纳入南大综治范围内,大场镇联合消防、食药监、城管、拆违等多个执法部门,对市属红光制革厂开展了多次整治,先后取缔了10多个地下无证食品加工点。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厂区内的群租现象暂时属于管理真空区,多靠企业自身管理,地方政府难以触及。朱爱华承诺,下阶段将配合南大综合整治开发指挥部,彻底解决部、市属厂区内部租赁管理混乱引发的各类问题。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