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扬琴专业教师刘音璇

2013-01-31 来源:搜狐音乐

  在结束了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之后,刘音璇选择了留任于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任教,成为了一名。


  “作为一名高等教育性质综合类大学艺术系的扬琴专业教师,我认为更应当采取一些规范、系统、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综合类大学艺术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以及音乐的技术技巧,并让他们具备一定的音乐理解能力与理论水平,进而帮助他们能够更快地进入专业音乐学习者的角色。这是作为高等教育性质综合类大学艺术系的扬琴专业教师所应当肩负的责任。”这句话是青年扬琴演奏家刘音璇任职于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扬琴专业教师后对自身专业及所处平台的深刻理解与感悟。他自幼随父亲学习扬琴,1993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师从著名扬琴演奏家、教育家刘月宁教授,期间曾受到项祖华、桂习礼、黄河等多位扬琴名家的精心指导。由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毕业之后,刘音璇任职于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任教期间所辅导的多名学生考入国内优秀专业院校,同时获得国内器乐表演众多奖项,开枝散叶,桃李芬芳。
 

  独奏伴奏皆相宜
  扬琴作为中国传统击弦乐器,具有音色鲜明、音量宏大、刚柔并济、表现力丰富等特点,可谓是民族器乐合奏与民族管弦乐队中不可或缺的主要乐器。然而,就记者所接触到的扬琴学习者来说,对于扬琴更适合于独奏,或更适合于伴奏,其有着不尽相同的态度。有人说,扬琴琴音犹如涓涓细流、潺潺不止,加之缠绵婉转、清新悠扬,在独奏中更能体现鲜明丰满的音乐形象。此外,扬琴演奏技巧色彩性强,勾揉使曲调深沉醇朴,泛音使意境韵味无穷,是一件独奏的绝佳乐器。却有人认为,扬琴自传入中国起,便普遍用于伴奏,且其常在民族器乐合奏与民族管弦乐队中充当伴奏的角色,因此扬琴的音色特点只有通过伴奏才可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借由这一话题,记者与刘音璇展开了此次访谈的序曲,那么在这位专业扬琴演奏者看来,哪一种形式才是扬琴的“天职”呢?
  “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扬琴最先出现的形式即是为歌舞、说唱音乐伴奏,而后成为广东音乐、江南丝竹等民族曲艺合奏乐器,再从民俗曲艺中脱颖而出成为独奏乐器。其次,从当下扬琴实际性应用的角度来看,因为扬琴音域宽广、音色淳美与技法多样等等特点,使其伴奏功能在民族器乐合奏与民族管弦乐队中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与发挥。因此,若是要追根溯源的话,扬琴伴奏的形式可以称得上是扬琴的‘天职’,因为扬琴伴奏这一形式始终贯穿并推动着扬琴专业的发展。时至今日,扬琴艺术可以说是独奏与伴奏两种形式并存,但是,对于扬琴更适合独奏还是伴奏,我认为不能厚此薄彼,二者其实是紧密相连的,不可分割。对于一名扬琴学习者来说,扬琴独奏是其本职工作,是必须具备的能力,而同时学习伴奏对其自身开拓艺术视野、提高艺术修养,以及经历与经验的积累都是十分有益处的。我觉得,无论是独奏亦或是伴奏都是扬琴演奏最为重要的基础,两者更好地结合,才是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最佳方向。”
  然而我们所不能否认的是,在现实中作为一门音乐表演艺术的扬琴伴奏,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高等艺术院校的扬琴专业教学体系中并没有设置与伴奏有关的任何相关课程,导致音乐院校大部分学生都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伴奏基本上是靠自己感悟,教学与实践脱节,伴奏整体水平不高。从刘音璇的艺术经历中记者了解到,他从附中就开始为板胡、二胡、笛子、唢呐等乐器伴奏,具有很强的与各种乐器合作的能力,并且受到不同专业演奏名家的精心指导,不仅有着丰富的伴奏、重奏与合奏的演奏经验,而且在大学期间,他还曾为板胡曲《月夜》、笛子曲《水乡船歌》、唢呐曲《汉江春早》等编配了扬琴伴奏曲谱。当记者与他谈及当下扬琴专业教学体系中“重独奏,轻伴奏”的教学现状时,他思考一番之后表述了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扬琴伴奏与独奏的艺术表现与艺术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我个人认为在高等专业音乐院校设置扬琴伴奏课程是非常必要的。首先,伴奏本就是扬琴艺术固有的艺术形式,应当予以与独奏一样的重视地位。其次,民族器乐的演奏非常强调伴奏的作用,那么开设伴奏课程,可以使得各个民族器乐专业之间教学相长,学生与学生之间可以在相互学习、合作之中,使自身能力得以提升。最后,伴奏课程的学习对独奏能力的益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不仅能够使学生全面掌握表演技能,对其自身的音乐视野的扩大与音乐修养的培养也能够带来积极的作用。”
 

  志定教师心志坚
  在结束了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之后,刘音璇选择了留任于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任教,成为了一名青年扬琴专业教师。当记者问到对于这份教育工作,是否是他学习阶段一直以来的向往时,刘音璇告诉记者,“从事教育工作一直都是我最大的心愿。因为从从小学习扬琴演奏一路走来,我所接触到的老师均是扬琴专业领域的名师,他们为人师表的责任心,对待扬琴艺术的态度,及各富特色的教学方法对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再加上我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初三年纪时就开始教授学生,自己努力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开始结合老师们的教学方法,在自己教授学生的过程中一点一滴的磨练与积累,渐渐地能够把握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进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练习方法,形成了自己的一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能够根据不同性格、不同程度的学生实行比较细化的培养方式,而且学生取得的进步与一些小的成绩也让我对教学愈来愈有兴趣,更让我坚定了成为一名教师的决心。”
  凭借着自身丰富的教学经验,刘音璇在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任教期间,所教授的学生在国内各类比赛中均获得多项优异的成绩,并考入全国各大专业音乐院校,他也多次获得文化部、教育部颁发的“优秀教师”称号。当记者问及他对学生取得这样的成绩有着怎样的感言,以及有着怎样独特的教学手段时,刘音璇笑着说道,“对于学生能够取得比较优异的成绩,我还是比较有成就感的,毕竟综合类大学艺术系的学生与专业音乐学院的学生相比较,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还是存在差距的,在我的帮助以及学生们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下,无论取得怎样的成绩与奖项,只要我与他们的付出没有白费,对我而言都有一种成就感。另外,我觉得站在什么样的平台上不重要,既然来到了这个平台,要做什么更重要。我希望自己能够在这个岗位上提升我这个专业领域学生的素质与各方面对音乐的理解、看法,以及技术技巧,希望他们能够跟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看齐,而不是仅仅将眼界只放在自己周围。谈到教学经验,首先是我自己总结了一套扬琴学习调整方法,在我的教学环境中,很多学生并不是我从小带上来的,多是考入我们学校大一才正式跟随我学习,所以每一个学生都有不同的习惯、不同的手法,我会按照自己总结的方法帮助他们调整。其次,我会按照专业音乐院校的学习标准去要求学生,让学生认识音乐、感受音乐,让他们知道音乐的魅力在哪里,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意识到自己手上的功夫要落后于自己的思维及心理上对音乐的要求,我觉得这一点也是学习者最大的动力所在。当他们意识到手上的功夫不够,对音乐又有向往的时候,为他们安排一些特别有针对性的训练,细化技术点,让他们有目的性的去练习。最后就是因人施教,根据学生不同的性格、不同的风格,帮助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发挥自己的擅长与想象。”
  教书育人感悟深
  对教师这一角色,存在许多形象的隐喻,例如“教师是蜡烛”,它体现了教师行业的无私奉献精神,但对教师的自身发展没有得到重视。而事实上,教师作为蜡烛,不仅要照亮别人,也要照亮自己,教师需要与学生“教学相长”。谈及刘音璇对教师这一角色的理解时,他表示,“对于一名教师而言,无论是教授学生文化知识还是音乐艺术,所肩负的责任都是相同的,在教学实践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对‘教育’这两个字有了更深的认识,教书先育人。以前教授学生更多地是教导怎么打扬琴,怎么练习,练成什么样子,而现在作为一名综合类大学的教师,在大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不光是要传授技能,教书就可以的,还要育人,除了练习音乐基本技能之外,还需要与学生沟通、交流,在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引导,培养他们做一个正确的、正直的人。与此同时,作为老师,自己也应该正直、公平地去处理与对待身边的人与事。”
  现如今,中国传统民族乐器在教学上一直沿袭了传统“口传心授”的教育模式,记者就“口传心授”的局限性与刘音璇进行了一番探讨。“在我看来,任何高水平的艺术传授一定都是经由口传心授的,民族器乐的学习自然也不例外。对于民族乐器学习者而言,口传心授是最基本的教学方法与模式,因为许多技能的教导与对音乐理解的传授,必须是通过语言来传递的,通过言简意赅的话语帮助学生去接受、理解教师所传授的知识与技法,这样学生才能够更好地掌握练习的方法。当然,仅仅依靠口传心授,对学生的提高与完善是不够的,还需要教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手把手的示范,帮助学生更为快速的接受与理解。另外,除了一对一的授课之外,我也会定期带领我的学生们一起演出,参加演奏实践。以及以集体课的形式,将所有的学生聚集到一起,每人演奏一首乐曲,让他们通过不同的角度,相互指出对方演奏方面的不足,并给出自己的建议,使大家感受交流的气氛与场合,帮助他们在演奏上共同进步。”
  在访谈即将结束之际,当记者问及刘音璇扬琴这件乐器陪伴他度过了近二十年的时间,现在在他的生活中占有怎样的比重时,他笑着告诉记者,“虽然小时候学习扬琴是出于父亲的逼迫而并非自己的意愿,但现在确实已经离不开扬琴了,感情越来越深厚,哪怕有一天没有摸一摸、敲一敲扬琴,我都会觉得心里不踏实。现在我每天的作息都离不开扬琴,白天上课教授学生,晚上写一点理论文章或是练习曲,就连运动我也是带着学生一起打羽毛球,因为羽毛球有许多手法与扬琴特别相似。”此外,刘音璇还告诉记者,他从扬琴身上学习与汲取到的实在太多了,他希望能够为扬琴事业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希望结合自己多年来在扬琴伴奏的经验与感受,将之理论化、系统化的展示出来,与大家分享和交流。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广告位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