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争3年内培育20—30个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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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3 来源:南方网

    广东省商务厅近日发布《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合理布局实体园区、搭建园区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为我省即将建设的相关园区明确功能定位、规范规划建设等作出指引。

  有园区出现“挂羊头”现象

  跨境电商是我省近年发展最为迅猛的新业态之一。我省2015年第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值已达10.3亿元,居全国前列。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自2012年起相继批准的7个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中,广东就有广州和深圳两家。

  与此同时,我省不少地市目前对如何建设跨境电商园区还没有清晰的思路,也出现了一些“挂羊头”的跨境电商园区。为此,《意见》提供了相关指引,力争3年内培育20—30个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鼓励利用厂房兴办园区

  《意见》提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兴办跨境电商园区。

  《意见》同时明确,跨境电商园区不仅仅是为入驻企业提供场地和设备这些基本服务,还要引入第三方服务平台,使园区内各类企业上下游配套,资源互补,合理布局实体园区。其中布局实体园区包括提供物流仓储服务,有条件的园区还应争取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并由地方政府牵头推动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驻园区工作,实现园区内跨境电商进出口便捷通关。同时,还要打造涵盖第三方平台、支付、金融、信用、创意、软件等领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区,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探索出口商品简化归类

  对于搭建园区支撑服务体系,《意见》提出,各市要完善通关监管功能区建设,可先行先试探索开展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简化归类业务。我省跨境电商园区应对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其中对占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八成以上的出口业务,出口企业备案取得资质后,可在园区备货,国外订单直接从园区发货,随报随走。此外,园区应具备信息化平台,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便利企业退税。园区还应对接国际物流、快递企业,为园内企业提供统一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

  《意见》还提出,园区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接入各市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系统,方便企业开展进出口阳光化申报。采集和审核园内企业提交的跨境电商交易数据,实现一次申报,监管部门间数据共享,凭监管部门指令放行,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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