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水、山泉水名称继续存在 西藏将大力发展天然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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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为我国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西藏的水资源丰富却鲜有开发,2014年,西藏全区天然饮用水占全国包装饮用水产量比仅为0.2%。据悉,未来十年,西藏将大力发展天然水产业,国家工商总局也表示支持西藏天然水品牌注册和保护。

    此外,饮用水新国标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矿物质水等称谓不再使用,天然水、山泉水等名称继续使用,名称上的规范也将为西藏天然水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藏天然水资源丰富,发展前景广阔

    西藏自治区天然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开发利用价值高,发展天然水产业前景广阔。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到2020年,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力争总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带动相关就业过万人,到2025年,西藏天然饮用水设计产能达到1000万吨,形成400-800亿的产值规模,全国知名品牌3-5个。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下达相关文件,支持西藏自治区申请注册天然饮用水等商标,加大对西藏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包装饮用水更名期限临近,天然水、山泉水等称谓继续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国标对包装饮用水的名称进行了强制规范,矿物质水等名称由于存在误导而必须更名。

    在半年的缓冲期内,市面上多款矿物质水已经相继进行了更名和换装,不仅去除了包装上“矿物质水”的产品名称,还在标签上加注了“特加入矿物质类食品添加剂”等字样。矿物质水等称谓已逐渐从大家眼前消失。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新国标实施后,天然水等名称也将消失。但实际上,新标准规定今后除矿泉水、纯净水之外,其他瓶装水一律归类为“其他饮用水”,但这仅是分类,而非产品名称。作为产品名称,天然水、山泉水仍可继续存在,只不过归类在“其他饮用水”而已,并非要求更名为“其他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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