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人大代表袁志敏积极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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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来源: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志敏随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启程赴京。此次赴京参会,袁志敏积极建言献策,提交了四份建议:《关于扶持完全生物降解塑料材料在物流包装产业应用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国进口再生塑料标准建立和实施的建议》、《关于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建议》、《关于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难以取得收购发票的建议》。
提案1

    《关于扶持完全生物降解塑料材料在物流包装产业应用的建议》
    网购作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迅速改变了国人的购物方式,并带动快递行业高速发展,但同时带快递包装垃圾污染问题。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快递313亿件,平均每人20多件。一年需要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的封箱胶带,其长度可绕地球赤道425圈。推进物流包装的绿色化,是解决废弃物污染的有效手段。建议如下:
    一、通过实施推广示范工程,引导物流包装产业推广应用完全生物降解塑料。
    中国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大量废弃物流包装引起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建议率先在免税店、生鲜电商、跨境电商等设立应用推广示范工程,优先使用完全生物降解塑料包装袋,引导物流包装产业推广应用。
    二、面向物流行业实施“禁塑令”,限制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推动物流包装产业应用完全生物降解塑料材料。
    通过借鉴吉林、海南两地实施“禁塑”经验,在物流行业实施“禁塑令”,对提供不可降解包装产品单位给与处罚,或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信用、工商管理政策等挂钩。
提案2

    《关于加快我国进口再生塑料标准建立和实施的建议》
    近年来,低碳循环、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塑料循环再生及高质化利用,是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建议如下:
    一、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进口塑料颗粒相关标准。
    二、在新的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前,建议采用团体标准《塑料 再生塑料通则》作为进口再生塑料颗粒标准,以解决再生塑料无标准可依的问题。
提案3

    《关于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建议》
    2018年是国家深入推进税收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国家加速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的一年。这一年,国家不断推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等政策。通过这一系列的降税减费政策,为我国实体经济“休养生息”和“恢复活力”奠定了基础。然而实体市场经济活力不足,部分企业和个人税收成本较高的问题依旧比较明显。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降税力度
    进一步下调增值税税率,减少行业之间的增值税税负差异,降低行业之间的税收壁垒;同时简化增值税税率,将增值税税率由三档统一简化为一档,降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和税局税收征管成本。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将企业所得税税率整体调整到20%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至10%左右,让企业“轻装上装”,最大化的激发市场潜力。
    三、进一步加大个人所得税的降税力度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对高端专业人才实施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政策,降低高端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至25%。针对高端人才还可以通过个税返还、增加补贴等方式降低个人的所得税税负率,从而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国际高端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使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全球高端专业人才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
提案4

    《关于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难以取得收购发票的建议》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更好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建议如下:
    1、由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取得“收购发票”的资质,明确具备环评资质的生产型企业取得“收购发票”的诸项准入条件,并督促各省市予以执行;
    2、税务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的加工企业发放收购发票,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企业规模、环评条件等)发放足额的发票,促进社会废旧物资的有效回收;
    3、对面向自然人收购的,在将与供货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的前提下,明确可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购发票”;
4、国税局按月度办理即征即退的退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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