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2009-07-07 来源:中轻联、总社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轻联党[2009]9号

机关各部室、协会、学会、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和国资委对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好“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要比照整改落实方案,看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否更加坚定,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是否更加明确,看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中确定的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是否已经或正在得到落实,看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看体制机制创新是否已经或正在取得成果。

    二、切实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轻联、总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将其作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7月底以前,各单位要完成“回头看”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至中轻联、总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轻联、总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中轻联、总社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8月初将召开“回头看”工作专题座谈会, 并选择部分单位,采取查阅文件材料,实地考察,随机组织党员群众填写抽查测评表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

    中轻联、总社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综  合  组  孙瑞勇(党委办公室)  电话: 68396335
    指导检查组  马振华(人事教育部)  电话: 68396348
    传      真: 68396380             电邮: sry_cdli@126.com

    
    特此通知。



                                                    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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