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宣布6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措施

2013-06-17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厦门6月16日电 记者廉丹 周剑报道:在第五届海峡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张志军宣布,在本届论坛期间,大陆方面将宣布31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并受有关部门委托宣布其中6项。

6项措施包括:

第一,公安部决定,在已有9个省区市基础上,增加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11个省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在大陆的台胞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在31个省区市实施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异地递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实施60周岁(含)以上大陆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实施大陆居民在居住地提交、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的签注。厦门市暂住居民赴金门旅游天数由1日延长至2日。

第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增加向台湾居民开放10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支持在大陆高校毕业的台生自主创业,对台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比照当地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培训补贴。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将就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作出司法解释,以更好地维护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决定,在既有17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基础上,在山东曲阜孔庙、山东泰安泰山、湖北武汉辛亥革命遗迹遗址、湖北随州炎帝故里、浙江富阳市黄公望隐居地、湖南炎陵县炎帝陵、江西鹰潭龙虎山、福建福州三坊七巷、福建三明宁化石壁、广东广州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地增设11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第五,文化部、国务院台办决定,在河南文化联谊会、江苏省文化联谊会、上海文化联谊会、厦门市中华文化联谊会、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浙江省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话剧院、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山东高唐李奇茂美术馆等单位,设立首批10个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

第六,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为进一步推进两岸出版交流合作,同意福建省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和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同意福建开展“加强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工作”。

张志军说,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将会同各有关方面,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更多的对台惠民措施,使更多的台湾同胞共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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