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种美白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

2013-04-19 来源: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部分地区化妆品市场经营环节的监督抽检,发现四种美白化妆品经检验,确认存在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成分。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将迅速行动起来,依法加强对辖区市场监督检查,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美白化妆品时注意检查,如发现有违法销售上述保化妆品的,及时举报。

  据了解,该四种美白化妆品分别为,由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圣天下无斑美白祛斑霜(批号:CC020401)、广州市御青美化妆品厂生产的7天特效美白清斑王(批号:EJ/B.11.03)、深圳悦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疗肤堂美白祛斑疗肤套装日用/夜用(批号:LFT20111003)、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仙柏丽儿三重美白精华霜(批号;08.H.11.B)等四种美白化妆品,经检验并由相关生产企业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核实,确认上述四种化妆品存在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成分。

  据悉,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将依法加强对辖区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对假冒产品要追根溯源;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将迅速行动起来,依法加强对辖区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对假冒产品要追根溯源;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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