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4-03-10 来源:《陶瓷信息》

      加快结构调整  推进节能减排
      建筑卫生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3年经济数据表明,中国又一次取得了GDP的高速增长,与此同时,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越发显得突出,环境治理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针》明确了环境治理的决心。新年伊始,具体的行动措施接连出台,政府重视,民众关注,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推进环保工作。
       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紧随国家整体改革进程,在2013年,建筑陶瓷全年产量达到96.9亿平方米,卫生陶瓷全年产量达到2.06亿件,行业经济数据稳中有升的同时,对工业污染防治投入加大,环保重视程度很高。
       建筑卫生陶瓷工业2010年开始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行标准》(GB 25464-2010),对整个陶瓷工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在该标准颁布实施后的这一段时间里,一些国内领先的建筑卫生陶瓷企业积极响应,投入大量专项资金进行设备和技术改造,不仅引入意大利、德国等国际先进设备、工艺,还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研究、试验了很多新型环保技术,力争满足国标排放要求,达到环境治理的先进水平。但是,尽管企业应用了同行业国际先进技术和环保设备,依然难以很好地满足国标中关于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目前,建筑陶瓷行业尚无一家企业完全达标,业内其他企业在环保投入上大多采取停步观望的作法,极大影响了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环保治理推动工作。
       为此,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组织多方力量,现场调研,通过将国家标准与德国、意大利、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同类标准对比,发现现行国家标准GB 25464-2010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标准有一个重大差异,即:规定的污染物实际浓度折算的基准废气氧含量8.6%(基准过氧系数1.7)的取值,不符合行业工艺需要的废气氧含量16~18%的实际情况,同类标准,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采用的是18%,德国采用的是17%,韩国采用的是16%,意大利没有进行折算(直接以实际监测数据判定合格与否),这个重大差异意味着实际执行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再严3倍以上,造成表面先进的环保要求很难在实际工作中落实。
       以氟化物为例,按目前成熟的欧洲干法除氟工艺,氟化物排放可以稳定控制在4mg/m3以下,与GB 25464-2010中实际限值标准1mg/m3(标准限值为3mg/m3,折算除以3倍,实际限值为1mg/m3)要求相差甚远,即使再加湿法除氟工艺处理,也很难达到要求。这种情况下,建筑陶瓷行业的一些领先企业即使投资几千万环保设施也难以稳定达标,也带来一般企业在环保投入上有观望等待的现象,不利于行业环保工作的推动,影响十二五规划以及最新国务院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针的实施。
       鉴于上述原因,受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委托,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牵头,为满足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积极推动环保事业的迫切需求,在新国标修订的过渡期间,制订建筑卫生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协会标准,指导开展建筑卫生陶瓷工业的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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