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价提升35% 对玻璃行业影响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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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来源:中华玻璃网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即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和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时间是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

  运输新政规定

  今后6。8米车最多装10吨,9。6米车(前四后四装14吨,前四后八装18吨),13米半挂车最多装32。5吨!(那种40吨,4。5米高整车的年代将一去不复返)。重要通知9月21号起,13米半挂车减吨,总重不得超49吨,总高不得超4米!运费必定大幅上调,原来总重(55T)-车皮(16。5T)=实际载重(38。5T),以100元/吨为例,运费为3850元/车,现在运费总金额不变,实际载重为:【总重(49T)-车皮(16。5)】*4/4。5=实际载重(28。8T),运费单价为3850元÷28。8T=133。6元。运费单价上调33。6%左右。再加相应增加的税金,运价起码涨35%。

  运输新要求

  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调整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提出物流运价增加35%,这无疑让不少玻璃深加工企业雪上加霜。然而,新规的出台能否改变货车司机“不超不挣钱”的怪圈?能否从源头上改变货车行业超载超限的问题?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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