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商局抽检:照明光源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共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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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1 来源:东南早报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2017年,我市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质量进行抽检,检测以天猫、国美、京东、苏宁等大网络交易平台为重点监测目标,以按摩器、背提包、理发器、儿童玩具、照明光源及灯具等商品为重点监测种类,以福建省内商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此次监测共完成143批次的样品采样,共检出72批次不合格,抽检总体样品不合格率为50.35%,合格率为49.65%。其中,不合格产品为按摩器31批次、背提包13批次、理发器10批次、儿童玩具4批次、照明光源7批次、灯具7批次。

  照明灯具:结构接线不合格易发生触电事故

  此次抽检,照明光源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共4批;照明光源防触电保护不合格共3批;照明光源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合格共3批;照明光源机械强度不合格共4批;灯具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共4批;灯具结构不合格共4批;灯具内部和外部接线不合格共6批;灯具防触电保护不合格4批;灯具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共3批。

  照明光源产品规格品种多样,产品标记中提供给用户安装使用的信息不符合标准要求,极易导致用户错误操作而产生危险。而防触电、灯具结构等不合格,很可能带来触电、短路、火灾等安全隐患。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照明光源及灯具时应“三看”。一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商标、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功率等,核对产品型号是否与检验报告和安全认证证书的型号规格相符,用电参数是否标识正确;二看灯具电源线是否有CCC安全认证标志;三看带电体是否外露,光源装入灯座后,手指应不能触及带电的金属灯头,应仔细查看并阅读使用说明书后,再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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