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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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来源:上海市自行车协会网

 南都记者从日前举办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当前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总量60%以上,对交通安全造成威胁。

安全和畅通是会议两大关注焦点。“乱停车”被认为是造成城市拥堵的一大问题,各地查处“乱停车”已经超过城市交通违法查处总量的35 %,预计未来还将上升。对此专家也开出了药方。
全国2亿多辆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超标
会议透露,当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呈现“双下降”态势,2007年至2015年,全国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22 .9起,比上个十年下降55%,去年全国发生重特大事故12起,创历史最低水平。
然而,电动自行车成为交通安全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截至2015年底,全国电动自行车超过2亿辆,绝大多数属超标电动自行车。
南都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占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的比例已经超过60%,一些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比高达20%-50%,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高达20%-40%。
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提出,城市电动自行车治理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标本兼治,广西南宁就创新走出了一条疏堵结合的成功路子。不论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下一步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生产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标违规车辆泛滥势头。
专家建议进一步明确电动自动车归类
专家提出,解决电动自行车乱象,一是制定标准政策,二是严格规范管理。
东南大学土木建筑交通学部教授王炜指出,当前电动自行车定位不清晰,一旦界定清楚,就有规则可循,假如将电动自行车归为自行车类,就涉及到电动车生产标准,特别是对电动车最高速度的限制管制,假如归为机动车类,就类似摩托车,对牌照和驾驶人进行管理,定位成任何一种车辆类型,都可以按照既定规则来强化规范,实现依法管理。
浙江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教授王殿海指出,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骑行者不遵守法规,驶入机动车道、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其次是资源配置问题,尽管非机动车在南方平原城市承担了1/3甚至更多的出行量,但享受的道路资源远远小于这个比例,应该给予应有重视,再次管理上,应该为非机动车建立管理系统。
“是下决心从源头上彻底解决电动自行车超标生产销售、杜绝电动自行车满街乱象的时候了”,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所长陆化普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市场准入体系、颁发生产许可证和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取缔违反规定生产超标自行车的企业,对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取消其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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