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进行曲”

2013-09-06 来源:中国轻工业

自2012年1月以来,营改增改革从首个试点上海,扩围至北京、天津等11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再扩围至全国,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全部小规模纳税人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随着“营改增”的推广,更多中小企业将减负前行,为发展实体经济和结构调整加油助力。目前,营改增改革进行时已步入全速推进阶段,按照部署,“十二五”期间将有望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2012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在上海的“1+6”行业率先试点。其中,“1”为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6”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2年8月1日起到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截至2012年10月,上海市共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170多亿元

2013年4月,国务院决定从8月1日起在其余22个省(区、市)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一是扩大地区试点,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二是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

2012年1月1日 启动试点

首站试点为何选上海?

一方面,由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外向程度较高,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迫切需要通过营改增解决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问题,减轻企业税负,营造好的发展环境,尽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另一方面,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65%左右。但在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体制、机制、税制因素的制约,其中就有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

营改增能否有效减税?

上海试点一个月之后,这个问题的答案随着各种统计数据、分析报告显露出来。来自上海多家公司的调查显示,营改增的效果非常明显。在这次改革试点中,近七成试点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减轻的更为明显,由原来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

与此同时,来自运输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多家试点企业反映,“营改增”的利好影响不仅仅在于减负,更体现在对业务和商业模式的促进上。打通二三产业抵扣链条,形成服务业向下游制造业“让渡”减税红利,使得服务业企业竞争力提升了,加快转型升级的税收机制理顺了,产业优化调整的动力增强了。

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看来,以营改增为代表的结构性减税,还将为我国经济中长期的稳增长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营业税是全额出税,而且无法抵扣,由营业税转增值税调整的经济活动,使得有能力、有潜力的企业放开手脚,提高专业化的同时提升质量,提升竞争力。”质量提升对消费者也会产生更多的正面效应,进而扩大内需,提振消费。这对中国来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抵御世界经济危机,减少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

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说,“营改增”能带动GDP增长约0.5%,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约0.3%,带动居民消费增长1%,拉动出口增长0.7%,同时直接带来大约7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税收归属问题怎么确定?

财政部表示,试点期间增值税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试点地区。

专家表示,在税制结构中,营业税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范畴,而增值税则由地方和国家按比例进行分成,改征增值税收入归属保持不变,无疑可以起到稳定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

2012年8月1日 扩大范围

减税效果能否同步升级?

2012年8月开始,新增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作为营改增试点。

——从区域经济看,这些地区经济总量、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超出全国的一半。在这些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带来的减税效果将对稳定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从试点分布看,上海、北京试点属于直辖市层面改革,而安徽、江苏等省是在省、市、县、乡多层级推进改革,两个层面的试点都涵盖到,对其他地区具有更强的借鉴作用。

——从减税效果看,2012年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将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推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相互支撑,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活力。

为何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2012年,营改增试点改革进一步推进,减税效果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逐步得到验证,但同时也有约5%左右的试点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就此,专家认为,每一项改革都不可能出台后就一步到位,都是需要经过不断调整逐步到位的。

腾邦集团是深圳市从事现代服务业的明星企业,也是2012年11月1日开出第一张深圳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企业。在调研中,该集团下属子公司腾邦物流财务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公司2012年11月、12月的收入成本数据:“腾邦供应链(货运)按试点政策规定计算的增值税项目11月至12月,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938.63万元,‘营改增’之后,应交增值税为55.54万元,而按原营业税政策计算,应交营业税为12.72万元,税负增加42.82万元。”

对此,腾邦物流董事顾勇介绍说,“由于公司现有业务大部分属于货运业务,固定资产购进、货物销售、原材料采购等业务较少,能取的进项发票比较单一,加之还有部分进项票是试点外省份的7%和试点内省份的3%和6%点票,税率较低,可抵扣的进项税比较小,因此在‘营改增’初期,传统货运业务税负有所增加。”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分析认为,试点企业税负增加,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方式与增值税的征收可能不太匹配。比如交通运输行业,由于缺乏抵扣项,税负自然就上升了。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对增值税怎么交、怎么抵扣不太熟悉,存在进项成本“应抵未抵”的情况。再者,大型交通运输设备沉淀成本高,更新周期长,新购设备有限,使得试点初期部分企业税负增加。此外,区域性试点也导致了税负增加,交通运输企业是全国性的,非试点地区开的依然是营业税发票、不是增值税发票,这就导致其税负上升。

随着试点行业和地区的逐步扩围,抵扣链条更加充分,企业管理更加规范,税负增加的情况逐步消除。

2013年8月1日 全速推进

“营改增双扩围”亮点何在?

“营改增双扩围”是一项总揽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不仅将增强税制的统一性、合理性,促进税制结构的优化,而且将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趟出新路、摸索经验,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双扩围”的亮点可概括为3点:其一,去年按地区试点,今年按行业推开,标志着改革路径的优化;其二,去年为“雁阵排列”,今年“一字推开”,表明改革方法的改变;其三,去年仅在“1+6”行业试点,今年增加试点行业,这是打造营改增的“1+6”升级版。

铁路、通信何时纳入全国试点?

现如今,营改增的改革模式将不再是地区试点,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这样一来,增值税政策更公平,征管将更严密,试点效果会更好。这也是今年8月1日将试点推向全国,没有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一起推行的重要原因。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行业机构较多,系统复杂,不适合在部分地区先试点,需要适时将两大行业纳入全国试点。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营改增已经实现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向“道道征税、道道抵扣”的转变,在优化税制结构,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三次产业分工、融合与发展,实现服务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对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效应。调查显示,“营改增”受益范围正在扩大,试点之初出现的“局部阵痛”逐步得到缓解。

企业对于改革还有哪些期待?

一是期待关乎政策制定。希望过渡性财政补贴政策有明确的期限,让企业能够尽早调整经营战略,做好流动资金管理预案。深圳市物流协会秘书长郑艳玲曾表示,财政补贴关乎深圳几万家中小物流企业的生存。因此,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政策的条款和期限,有助于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确保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释放的红利。

二是期待关乎行业扩围。尽快将邮电通讯业、建筑安装业和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因为现代服务业人力成本高,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企业税负下降相对不明显,与其相比,邮电通讯业等能够更充分地实现进项抵扣,让企业更多地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实惠。

三是期待关乎工作流程。尽快更新增值税发票认证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审批临时购买增值税发票的时间,保证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正常进行,降低企业成本。

从“营改增”的进程上看,目前已进入全速推进阶段,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改增,彻底告别营业税。根据国家规划,营改增最快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

盘活经济大棋局

崔文苑

一项财税改革,推行一年多,惠及企业超过100万户,减税规模突破500亿元。这就是“营改增”。

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在于:

——创造全国50%的税收、解决全国80%的城镇就业的中小企业自此减轻了税负,有了进一步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底气”。

——打通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隐形的鸿沟,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大幅加快,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踏入新征程。

——迈出财税体制改革的新步伐,税制得到简化和规范。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将逐步成为历史。

“营改增”被称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不仅因为增值税与营业税在税收中的比重超过40%,几乎涉及每一家企业;还因为它涉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划分,中央税与地方税的重新设定,牵涉到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各个税种的系统改革。从这个角度上说,“营改增”在最可行与最有效之间取得了最大公约数的减税效果,不仅与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高度契合,更是盘活我国经济大棋局的关键棋子之一。

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不仅来自有实力的大企业,还来自朝气蓬勃的中小企业。自2012年1月以来,营改增改革从首个试点上海,扩围至北京、天津等11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再扩围至全国,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全部小规模纳税人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更多中小企业实现了减负前行,为发展实体经济和结构调整加油助力。

目前,营改增改革进入全速推进阶段。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2月底,全国试点企业已达116万户,总体减税规模达到550亿元以上。随着今年8月1日起“1+6”行业试点扩至全国,预计2013年全年减收规模为1200多亿元,全部推开后全年预计可减税约2000亿元至3000亿元。

按照部署,下一阶段“营改增”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最快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届时,营业税将彻底成为历史。

营改增的推进离不开每个阶段政策发挥的引导作用,更离不开试点企业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期待全速推进的营改增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发挥更大的推进作用,让企业享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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